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01 13:18:3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

     为了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规范。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与业务素质相适应,并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二)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各个工作岗位职责。岗位一般可分: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含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表),稽查、发票管理、档案管理等。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计算、会计档案保管和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等。    

(四)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纳税申报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会计核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依法建立帐册,必须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制造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应付利润”、“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建工程”、“长期投资”、“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福利费”等有关会计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进行会计核算。设置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用存备查帐簿,加强发票管理?

    (二)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帐簿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支付运费的普通发票等。专用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用红色印泥),同时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戳记印章(用蓝色印泥)。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2、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做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3、自制原始凭证应如实填制。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行为,应填制出库单、财产损益报告表等自制原始凭证。

    4、会计人员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根据规定,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填制记帐凭证,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会计人员取得对外开具发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视同销售行为,填制记帐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6、会计人员取得完税凭证(上缴增值税)填制会计记帐凭证,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7、会计人员取得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税款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8、企业发生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行为,会计人员根据财产损益报告表、出库单等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9、月份终了,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填制会计凭证,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三)编制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告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结合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制度的实施由会计部门负责;明确发票保管、填开、审核程序;明确发票保管填开人员、审核人员、出纳、会计、仓库保管员、会计负责人的各自职责。    

(四)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员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

 (五)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