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政策培训手册 docx

发布时间:2019-05-13 11:07:58

1.问:什么叫医养结合?

答:“医养结合”就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2.问:医养结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1)设置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开展健康养老监测评估。(2)夯实家庭医生签约,做好居家医养服务。(3)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社区医养服务。(4)严格标准和规范,做好机构医养服务。(5)发挥特色优势,做好中医药医养服务。(6)推进跨界融合,做好相关产业医养服务。(7)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做好智慧化医养服务。(鲁政办字〔2018〕28 号)

3.问: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基本标准和服务规范是什么?

答:(1)在导医台放置“老年人就诊服务处”的牌子,要配备轮椅,并放置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在门诊、挂号、收费、取药、医保报销、出入院等窗口悬挂老年人优先就医标志。(3)相关窗口人员及导医台护士要熟知《山东省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服务流程,并能提供相应服务。(4)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置老年病门诊。(鲁卫家庭字[2018]3号)

4.问: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有哪些政策支持?省级政府补助都有哪些?(民政)

答: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不需另行设立新的法人。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申请设立养老机构涉及住建、消防、环评、卫生防疫等有关前置条件的,可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此外,公立医疗机构取得养老机构许可之后,可在其业务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培训等职能。(鲁卫办字【201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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