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发布时间:2020-05-12 13:07:43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入驻人员,要宣传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2、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并对屋内设施完好情况、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确已知晓进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3、妥善保管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在使用租赁房屋时,应当注意正确使用、维护房屋设施。

4、乙方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和租赁物管理的责任,在使用期间,要定期对水、电、暖、天然气等设施进行检查,未尽到基本的管理、注意义务,没有对租赁物妥善保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未及时进行维修、处理。而造成漏水、漏电、漏气及火灾、盗窃等造成租赁物损毁、丢失或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强电、弱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维护到位。

6、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等非安全电源器具,不得随意拆除室内电器的接地保护;发生接地或短路保护跳闸,应请专业人员查找原因,不得强送,以免发生触电及火灾事故。

7、其他约定事项

天燃气使用:(1)进入房屋内,承租人应先开窗进行通风,不得操作照明开关,防止因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

2)厨房内应保持通风,睡前关闭厨房门。

3)煮汤或烧水时,容器不要装得太满,也不能无人守候,以免火被溢出的汤、水浇灭而产生漏气。

4)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酿成事故。注意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现象。软管老化应及时更换。燃气橡胶管宜改为不锈钢波纹软管。不要自购乱拉乱接软管。不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设备,禁止移动天然气表。

5)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内睡人。

6)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承租人如长时间离开出租屋时,应断开屋内总电源、关闭自来水开关和屋内燃气总阀门或委托他人进行看护,防止因屋内无人,引起漏水、漏气造成的损失。

7)在使用电磁炉、电熨斗、电炉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人员在场守候,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电源。

8)屋内禁止玩耍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使用明火;在使用火柴、气体打火机等火源时,应远离易燃品,使用后对火源进行妥善处理,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8、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未履行对租赁物日常检查的义务和管理的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方及中介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日篇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胜北社区各单位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出租房(场地)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经济发展和稳定,分清事故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房屋质量和环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注意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事项。因乙方不慎发生的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出租房内不准使用天然气。

第四条:如乙方擅自乱接、改动水电气暖设施,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伤、轻伤、火灾、中毒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私自乱拉乱接水电气暖设施,发生的事故,给国家财产、出租房财产造成损失,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场地)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水电气供应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告知或不维修,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出租房内,严禁存放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汽油等危险化学品

对于发生事故的,所产生(包括甲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地方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合同编号: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规定,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于 场地给乙方,乙方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5、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

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校区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践踏草坪、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9、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1、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2、凡经营性房屋和厂房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自主或甲方代为配备消防用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3、乙方严禁在租赁范围内和甲方规定范围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保卫处审核,经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14、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5、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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