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专业要求及考核录取方式2017级

发布时间:2020-10-18 10:06:5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及考核录取方式

一、专业要求:

1、素质结构要求

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素质,健全的公民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传统美德的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的人格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军事训练标准。

2、知识结构要求

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掌握中国播音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多学科知识;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要求);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技能,达到全国或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核一级以上水平(包括一级);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达到一级水平。

3、能力结构要求

掌握高超的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技巧;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新闻采写编评能力、剪辑制作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与设备;具有良好学习研究能力、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强的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二、专业核心课程:

(其中第一学年的专业核心课程名称后,请用“*”号标注)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播音主持创作基础、即兴口语表达*、主持人节目创作、播音员主持人形象塑造、新闻采访与写作等

三、学生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转专业和转学管理办法》规定的本科生。

2、具体要求:

(1)学生原专业成绩排名在前30%(含),必修课程考核合格,无补考、取消考试资格、违纪等记录。

(2)学生的播音主持专业能力必须达到播音主持专业大一学生的素质要求。普通话要求达到一级水平

四、考核方式及流程

1、时间安排:第二学期末,学院进行转专业初审通过后,一般安排在初审

后第二周。

2、提交材料:学生需提供10分钟以内视频,包含:自我介绍(形式及内容自定,需报班级和姓名)、新闻播报(形式及内容自定)、节目主持(形式及内容自定)。光盘封面请贴上标签并写明班级、学号、姓名。光盘一式两份上交。

3、专业评定以学校规定的专业成绩排名为序。由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专业评定小组对符合排名的学生的代表作品进行专业能力评定,不符合专业要求者不予转专业。在专业评定中,如出现最后1名文化成绩并列现象,则以专业成绩为标准。

4、计分办法:根据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

5、人数比例:根据各专业接收人数,按照申请学生所在专业人数比例划定专业合格名额。具体公式如下:

申请专业名额=申请者所在专业总人数*接收专业名额/所有申请者所在专业总人数

如果申请者所在专业申请转专业人数少于上述公式确定的名额,空余名额纳入到本届已申请的其他专业中,按照上述公式进行二次划定。

6、其他说明:非播音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播音类专业,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专业教师代表对其上交的作品进行专业能力评定,通过后,参照上述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五、录取原则

1、专业考核合格的同学。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学生专业考核排名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转入学生的后续安排

1、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原已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要求的,经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直接载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和学分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上的学籍档案。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完成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同级学生已修习、但转入学生尚未修习的课程须及时重修。

3、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须跟班完整修习所有课程,单科成绩如达到80分或良好的,可申请该课程的免修。

4、凡转专业和转学的学生在转入专业学习期满,修完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发给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如符合该专业所在学科的学士学位条件,可授予学士学位。

5、转专业学生从转入学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6、转专业学生已领的教材不予退回,进入新专业学习第一学期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专业要求及考核录取方式20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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