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发布时间:2011-03-05 14:50:58

读《商君书》有感

七年二十三班 马思羽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家喻户晓的人物,提到他人们便会想起“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被历代改革家们屡屡原因的成功典范。商鞅变法的思想主要记载在《商君书》中。《商君书》又名《商子》乃记载商鞅思想言论的资料汇编。

秦得以建立庞大的统一帝国以至于后来中国延续了两千余年封建制度,不得归功于商鞅变法。世人大都知商鞅车裂之惨烈却不知其革新变法之精神精髓。吾今观《商君书》,惊叹鞅之学识渊博及其思虑深远,甚钦佩之。捧书在手,越细细品读,倍感其味无穷,感悟甚多。
更法第一。时移世易,旧制需除,然今欲变法,谈何容易。鞅据当时秦国之形势判断,意欲强国,必须改革,更其旧制,实行新法。于秦王孝公御前,鞅与上大夫甘龙,公孙贾等就秦是否需要变法展开了一场争论。秦孝公疑虑变法乱制,恐遭天下人议。而鞅则说“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常语有言:天才总是不能被常人所理解。因其目光之深远,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能于世势在发端初始便注意得到,并以此推断预料今后的事。鞅便是此等拥有独特眼光的人。当时战国七雄相互征战,诸侯割据,各国为增强自己实力,都实施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以及变法。然而他国变法,大都以失败告终,为何?究其根本,是因其他变法并未撼动国家之根基,只改皮毛,或只改官吏之制,或只改民田之制,无论是哪个,都没有建立起一个无法超越的法律体系以达到依法治国的目的。而鞅却看出了贫弱的秦国倘若想复秦穆公时代之雄风,甚至王天下,必须要从最根本着手,建立法制,以法制民,以法制官甚至以法制君。这样,民不敢不从,官不敢不令行禁止,虽有昏君却不至于亡国。以法治代替人治,在那个奴隶制遗存的年代,不可不说是一大创举。想起今时今日,中华大地仍然大喊“依法治国”,我不禁佩服商君之远见。
甘龙等以“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极力反对变法。而鞅答曰:“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鞅所言,让我想起一句话:愚者受制于规律,而智者能利用规律为自己服务。面对变法,甘龙等老世族被旧制所束缚,不欲也不敢变法。然而墨守成规,终将被时代之洪流淹没,只有那些敢于突破,适时而改变的人才得以长存。
垦令第二。国强之本,在民,在田。使民力耕其土,国土无荒,则民皆得其食,国富于粮。土地是国家之根本,在那个远古年代,耕田种地几乎是唯一的生产力。按今日的话来说鞅之第二条法令,便是实施一切措施促进生产力。就我个人而言,鞅的垦令有利也有弊。就当时秦之落后贫穷来看,确实种田收粮是最为重要的,只有仓廪足,才有资本得以与山东六国血战,保家卫国。然而有些措施却是不太可取的。如重农抑商政策,愚民政策封闭政策等然而其中亦不失值得借鉴的地方。垦令中第一点“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强调官府办事必须有效率,当日该办的事,不应拖拉,不得过夜,以防有人走后门,导致官府腐败,农民无心于耕作。反观如今政府腐败之风弥漫,贪官污吏如洞穴老鼠,一揭一大群,似乎没完没了的。倘若真如商君所说,无宿治,不给予人们“送礼”的时间和机会,那么政府腐败或许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吧?再谈生产力,倘若政府办事效率能得以提高,一些商家,工厂等便能更快地投入生产销售,占尽市场先机,创造更多的资本和生产力,为今后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国家富强,指日可待。
农战第三。鞅之农战,重农重战。以赏励志,功勋图强。单以强法制民,民虽从然怨气不止。辅以重赏,则民遵其法,乐其农事。变法之前,秦国依然停留在奴隶制的阶段,奴隶自然就是最大的生产力来源。然而奴隶制固有的生产关系大大的束缚了生产力的提高,奴隶再努力也只能图个温饱,最威风的不过是自由农以二次租让的方式赚取小利。商鞅之变法,解放了贵族田地的农奴,使其成为“国民”,使耕者有其田。勤于耕作者,依粮之多少授予爵位。奴隶不再是任人宰割之鱼肉,得以以自身之力封爵授赏,那么,全秦百姓岂有不奋力耕作之理?改田制,必触动世族贵胄之利益。变法使其失去贵族的封地实权,失去贵族的特殊权利。粮收于国库,使贵族不得不屈尊降贵亲自耕田,不得坐拥金山而不思劳作。从此“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的亘古定则,终于被打破。不避强权贵胄,铁心变法,卫鞅这一“招贤令”借来的外来人才,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怎能不被世族贵族人仇恨?聪明如鞅者,岂有不明之理?庙堂之高,高处不胜寒,鞅心知其行之危险,但却依旧坚定向前。成大业者,必先置身死于度外。鞅这身傲骨,这种执拗,无疑是让人钦佩的。同时,这也为他最后凄惨的命运,埋下了惨遭车裂的种子。
《商君书》二十九篇,今实则仅余二十四。文章虽短,然而每篇皆散发着智慧之光芒,让我感叹不已。现只讲其三已过千字,吾恐长篇累牍,后篇就此作罢。
太史公认为鞅“刻薄,少恩。”然而我认为并非如此。法之威信在于法不讲私情,大仁不仁。鞅之法重刑不通私情而显刻薄,与其儒学之仁义礼教相悖。因此,长期以来,儒学当道,都对法家,对法学贤士多有偏颇之言。奴隶时代,人性较为野蛮,非重刑不得正其行,非强法不得立其信。战国世道慌乱,鞅之变法乃战时法制,秦后遭灭亡,不是鞅立法暴政之过错,而是秦始王等后继君王未因世势而变,更其法制导致的。换言之,后秦皆因未得鞅之“更法第一”之精髓,而灭亡的。鞅之变法,使弱秦从七国之末变为赳赳强国,为后来秦统一打定基础,使国富民强,民得以安其居,无国破家亡之虞,此乃“大恩大德”。
自古,变法功臣无不因君王猜忌或世族复辟势力陷害而惨死,使变法无以为继。鞅之变法之所以成功,与秦孝公鼎力支持有着密切关系。二十年的变法征途,孝公为其扫除变法障碍,架空旧世族权力,赋予鞅决策之大权,与其共分秦国,封其为“商君”,这种“公如青山,我为松柏”的情谊与信任,岂是各国君臣能比得上的? 然而最后,青山崩塌,松柏埋葬,商鞅为变法献身,惨遭车裂,然其法制治世过千年,功丰绩伟,鞅,虽死犹生。

201085

商君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