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7 12:58:46

基层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

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基层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一是选人用人导向扶正纠偏不力问题。主要看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为亲属提拔任用说情打招呼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问题;是否存在从主要领导原任职地、成长地调动干部过多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提任、随带身边工作人员问题;是否存在个别系统和单位领导干部家属子女过多近亲繁殖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子女扎堆在重要职能部门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资格条件指定提拔,人为操作痕迹较明显问题;是否存在个别干部岗位调整过于频繁,造成负面影响问题;是否存在干部吃空饷问题;是否存在干部调动后工资关系应转未转问题;是否存在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二是干部违规入编和提拔任用问题。在入编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违反凡进必考要求,违规直接入编问题;是否存在设置限制性招考条件,搞萝卜招聘问题;是否存在绕道进人,档案造假,搞飞过海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调任公务员问题。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政治标准把关不严,提拔两面人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连续破格、越级提拔干部问题;是否存在提拔任用非在编人员问题;是否存在干部在公务员(事业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内被提拔调整问题;是否存在廉政把关不严,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是否存在受处理处分干部在影响期内被提拔任用问题;是否存在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任用或提拔任用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问题。要突出领导干部子女、亲属这一重点,采取有效管用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问题。主要看是否存在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严格,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严格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约束性条款,将不符合规定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问题;是否存在随意简化程序甚至不履行程序提任干部问题;是否存在程序倒置问题;是否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应报告未报告问题;是否存在机构变动、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前突击提拔干部问题;是否存在三超两乱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

(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建尽建主要看是否建立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已建立相关制度的,是否对照最新政策规定,及时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二是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是否做到应备尽备主要看是否按照《关于做好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数据库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绍公通〔201976号)要求,全面完成本单位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对登记备案人员新增,原登记备案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人事主管部门变更,原登记备案人员调离、退休、死亡需撤销等情况,是否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送。三是因私出入境证件是否做到应交尽交主要看是否督促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的登记备案人员,将所持证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是否建立健全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证件收缴、保管工作,落实出入境证件造册登记、专柜保管等具体措施,健全规范证件领用手续。四是因私出国(境)申请是否做到应审尽审主要看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组通〔201842号)、《中共绍兴市**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越组〔20183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审核审查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事由、次数、在外停留期限等;是否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以及配偶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登记备案人员是否从严审核把关。五是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做到应查尽查”“应处尽处主要看对发现的干部存在违规办理、拒不上交因私出入境证件、未经审批和未按规定审批出国(境)、瞒报持有出入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制度确实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按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全面自查、梳理研判、查核问责、上报情况、整改督查、规范提升等环节开展。

基层选人用人和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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