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6-04-19 09:57:22
发布时间:2016-04-19 09:57:22
工伤事故处理意见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我司临时工陈有润于2015年9月26日16时左右,在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安排到客户安装燃气管道工作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致伤,我司确认为工伤,送院治疗后,摔伤员工以能直立行走。我司已支付该员工全额的医药费,该临时员工由我司工程项目部聘用,现我司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刘大毛先生与陈有润本人协商工伤赔偿金额。若双方协商没果,我司将走司法程序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山西太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