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28 10:09:43

医保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工作。

2、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4、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5、建立从挂号起经诊查、审核、划价、收款、取药、观察静脉输液等处置、记录,直到住院一条龙服务。

5、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6、及时填写传染病、结核病、癌症病人报告卡及相关类登记。

7、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协调、处理参保、参合人员的各种问题。

8、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惩、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

9、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

10、完成院长、分管副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

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科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

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指导解答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

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8、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

9、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区医保中心及各县合疗办。

10、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11、负责向各县合疗经办机构定期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

12、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

13、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的一致。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9、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制度由合作医疗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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