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表1

发布时间:2012-04-05 12:40:53

附件1

辽宁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审核表

人:

所在学校:

人:

人: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身份 证号

学生证号

所在 学校

户籍地

院(系)

专业

学制

班级

本人现住

联系电话

E-Mail

申请 贷款 理由

申请人:(签章)

家长 或法 定监

护人 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业

年收入(元)

家庭现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申请 贷款 情况

贷款

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人民币小写:¥ 元整。

/

住宿费

/

贷款期限

日至

院(系)

审核

意见

院长(系主任):(签章) 院(系):(公章)

学校 审核 意见

借款申请人系我校就读学生,申请书内所填资料属实,同意该同学家长或监护人作为借款人,为其申请辽宁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 元;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学年 元。

我校账户:户 名:

号:

开户行:

校长:(签章) 学校: (公章)

学校 资助 中心 负责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作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人,我愿承担贷款的第三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为止。

承诺人:(签章)

(在此处张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

1、本表中学生基本情况和家庭情况由申请人本人填写,院(系)审核意见由院(系)学生资助管理人员负责人填写,院(系)负责人签章,学校审核意见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填写,校领导签章。

2、申请贷款的理由除阐述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外,还要按照以下几点有选择的阐述申请贷款的理由:

●家庭收入低;

●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弱;

●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父母下岗;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生意亏本、无力偿债。

3、申请贷款金额为本人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用大写人民币填写。农村信用社采用一次性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每年秋季开学前)填写借款凭证并发放贷款的办法。

4、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承担因填写不实所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意农村信用社将本人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个人信用数据库。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一份由申请人本人寄回或带回家里,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辽宁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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