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标识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17 10:06:20

附 录 A

本标准按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游轮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XX游轮有限公司市场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2018年首次发布。

VI标识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企业VI标识的使用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VI标识使用的管理。

2 职责

2.1公司经营管理层在VI使用标准的建立、VI使用资格的审查、有关使用情况的审批等方面行使决策权。 

2.2公司部是集团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执行经营管理层关于VI管理的重大决策,负责牵头组织VI体系的设计、审核、修订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负责对VI进行动态维护,负责对基层单位规范使用VI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公司各部门、各邮轮均负有规范使用、宣传贯彻及监督下属单位规范使用的责任。

3使用条件 

公司VI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邮轮。

4使用原则 

4.1 VI基础要素的使用原则

基础要素是VI体系的核心部分,其中包含企业标志、标准字、标准色及各种标准组合等要素,是应用的基础,各单位在应用中,不得任意改动要素的尺寸、比例、色彩、组合结构关系等,保证其完整性、统一性和准确性。如公司出现重大变更确需修订时,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2 VI应用要素的使用原则

VI应用要素原则上不能更改。若因场所、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执行的,或者是VI手册未涉及的部分,使用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应用要素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经过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修改或补充,并经过公司VI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方可使用。

4.3企业VI是公司重要的知识产权,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保护。

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拍摄、外传和转借,在交由有关广告、制作公司进行相关制作时,只能提供需要的相关内容,不可提供全套电子文件。 

4.4 学习宣传VI

全体员工有责任学习、理解、宣传VI规范,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广落实,展示公司员工的职业素质和企业形象。

5 使用规范

5.1企业标识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司图形标识与英文简称的组合。 

5.2企业名称或简称在使用中文标识字样时,标准字体必须统一使用设计字体,必须严格以公司VI手册为标准。除特定情况如司徽、安全帽和工作服等可单独使用外,企业标志和企业名称应组合使用。 

5.3企业标识应使用在构筑物、活动现场、公司网页、出版物、宣传品、标书、资料、办公用品、商务礼品、机具设备、运输车辆等显著位置。严禁将企业标识使用在建筑物的地面、垃圾桶、厕所、地垫等不庄重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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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标识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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