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6-16 18:07:31
发布时间:2020-06-16 18:07:31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 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 ||||
任务来源 (项目计划号) |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质函【2018】67号)文件 | ||||
负责起草单位 | 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义井路783号城建大厦7楼 | ||||
参与起草单位 | 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学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
表1 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
1 | 牛晖 | 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工程师 | |
2 | 张新武 | 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 / | 高级工程师 | |
3 | 黄诚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经理 | 工程师 | |
4 | 孙民 | 合肥市公安局 | 副支队长 | / | |
5 | 袁益明 | 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 |
6 | 孙斐 | 合肥学院 | 教师 | 教授 | |
7 | 吕游 | 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经理 | 工程师 | |
8 | 倪军 | 合肥市公安局 | 大队长 | / | |
9 | 李义顺 | 合肥市公安局 | 教导员 | / | |
10 | 孔晓震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安保部总经理 | / | |
11 | 姚晶晶 | 合肥市公安局 | 副大队长 | / | |
12 | 陈少辉 | 安徽大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工程师 | |
编制情况 | |||||
1、编织过程简介 | |||||
2018年9月18日,收到皖质函【2018】67号文件(皖公科信〔2018〕357号)后,成立标准编制小组,成员有牛晖、张新武、黄诚、孙民、袁益明、孙斐、吕游、倪军、李义顺、孔晓震、姚晶晶、陈少辉等 征求意见情况: 1、专家咨询会 我公司于2019年1月27日、4月12日、8月24日三次召开省公安厅科信处、高校教授、金融行业等安防相关专家会,对该标准进行审核、论证,听取各行业专家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标准意见稿。 2、网站宣传征集意见 2019年9月19日,我司将《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在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官网挂网公示并征求各行业意见。官网链接http://www.aspia.cn/dynamic/detail_1979.html 3、相关单位发函征求意见 我司于2019年8-10月,将《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发20多家相关单位进行意见征求,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四创电子、安徽米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永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东润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等。 | |||||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 |||||
必要性: 目前,安徽省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主要参照GB 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A 38-2015《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等国家和行业标准,没有本地银行金融行业具体、系统的、完善的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全省验收各式各样,验收规范不全面,验收标准不系统,缺少统一性。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银行业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初步验收、试运行、工程检验、竣工验收等要求,是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日常检查、安全评估的依据。 意义: 本规范规定了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竣工验收提出了基本规范要求,是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的依据。是保证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 |||||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 |||||
本标准本着科学、规范、统一和使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行业验收规定,制定了安徽省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初步验收、试运行、工程检验、验收组织、验收程序和方法、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结论与整改等规范,是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验收、检查、安全评估的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无冲突。 本标准指定的依据: 1、相关的政策法规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2 《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相关标准 GB/T 16676-2010 银行机构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 38-2015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 GA/T 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2016 防弹透明材料 GA 745-2017 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 GA 1003-2012 银行自助服务亭技术要求 GA/T 1337-2016 银行自助设备防护舱安全性要求 GA 1383-2017 报警运营服务规范 | |||||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 |||||
主要条款: 本标准的章节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安全防范工程初步验收、试运行、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等部分组成。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银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初步验收、试运行、工程检验、验收组织、验收程序和方法、验收内容和要求、验收结论与整改等规范。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传输线路的验收、前端设备的安装验收、后端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功能测试、整体安防系统性能及功能特性的测试及验收,据上述验收内容确认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设计要求,以及施工的规范性等,具体见《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参数: 该标准主要内容涉及物防施工验收、技防施工验收、技术验收和资料审查等四个方面,具体见《银行金融场所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规范》。 | |||||
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 |||||
本标准不涉及任何专利。 | |||||
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 |||||
无 | |||||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 |||||
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 | |||||
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度办法、实施日期等) | |||||
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应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在省内相关银行试验单位和示范推广单位全面推荐施行。 | |||||
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 | |||||
无 | |||||
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 | |||||
无 | |||||
注:没有的请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