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3 02: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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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发[2011]47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19
【实施日期】2011.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甬政发〔201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根据宪法 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依法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刘奇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王勇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监察、统计、物价、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法制、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策研究、海洋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法制办、经济发展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