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7-04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领导班子方面 1、发扬民主不充分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和实施集体领导的基本程序理解不深、掌握不透。班子中,有的成员存在“各管一摊”的错误思想,对其他专业提出的意见,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不能很好的参与到集体领导的工作中来。
二是只要集中不要民主。个别领导摆位不正,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长官意识”、“家长制”、“管家婆”、“一言堂”,班子成员不沟通,不交流。也不让群众讲话、不听群众意见、不尊重同志,不进行末尾表态。
三是民主程序形式化。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发扬民主,在大事、要事上一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虽然集体讨论,却会前做决定,民主讨论只表决不决策,走过场。有时候搞临时动议,未经充分酝酿讨论,仓促草率地做出决策,在执行时无法贯彻执行。
四是分工不负责的现象。分工不负责,遇事推诿,显示政绩的事,邀功领奖的事,争相个人负责;排忧解难的事,承担责任的事,就强调“集体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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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确集中不得力
一是不能正确集中。有的主要领导分析、判断、综合驾驭能力不足,对集体讨论意见不能及时进行决断;有的怕影响团结,
对班子成员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优柔寡断,不敢集 中,不善集中,造成议而不决。
二是集体决定执行不力。主要表现在执行集体决策的事项上,缺乏较真精神,不愿意得罪人。集中决策时,对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不反对、不批评、不抵抗,随波逐流,决策后又缺少监督及反馈,有时会出现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应付。
三是相关制度得不到落实。有的重要会议无记录,会后无纪要,使决策的东西无记载,在责任追究时无依据。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纪律不够警觉。虽然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面对社会中、网络中的政治流言蜚语、错误言论,没有积极斗争、积极反抗,甚至有时以自己不了解或者不愿得罪人的心态,面对谣言的传播视而不见、聋作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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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政治学习上投入的时间还不够多。对政治理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是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打折扣; 四是监督责任不到位。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后,缺乏追踪考评机制。相关制度办法还不够完善,在制度执行上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有“照手电筒”现象,只喜欢照别人、越透明越好,不愿照自己、留余地越宽越好。
六是与中央和市委的政治要求有认识偏差。 2、遵守组织纪律情况:
一是缺乏组织观念,自我管理松懈,没有时刻保持积极工作状态,面对问题、难点,经常依靠上级党组织,没有独立负责的解决。
二是开展批评缺乏勇气;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四是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主动; 五是遵守组织程序不严格,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六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坚决,执行效果打折扣; 七是重要事项不请示报告等。
3、遵守廉政纪律、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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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四是不按时参加廉政教育等。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15条意见、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2、“四风”以及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作风不“振奋”。 二是学风不“端正”。 三是工作作风不“务实”。 四是工作作风不“开拓”。
(4对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中未落实、落实不彻底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比如
1、服务基层联系群众不紧密不深入; 2、急于求成重“显绩”,政绩观有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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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好人主义标准放松; 4、推动工作方法单一,狠抓工作落实不够; 5、调查研究贴近实际不够; 6、关心关爱干部主动性不够; 7、执行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形成系统检查督办机制。 8、守摊求稳激情衰退等。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等方面存在问题及表现 1、履职尽责方面
一是工作事业心不强、缺乏激情; 二是仍然满足于上传下达的陈旧工作方法和思路; 三是组织、协调、管理、统筹等能力不足,不善调动他人积极性手段; 四是业务不熟不精、解决问题能力弱; 五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 六是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存在的问题; 七是工作纪律松弛、执行力差; 八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2、攻坚克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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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存在等待观望思想,缺少攻坚克难的劲头和对改革的整体设计、统筹谋划; 二是勇于担当精神不足。存在畏难退缩、怕担风险的心理,抱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少做、不能做错”的思想; 三是存在求稳为上的观念,怕冒风险,放不开手脚,瞻前顾后,甚至把不出事作为目标; 四是不敢较真碰硬,不愿攻坚克难、勇挑重担,不愿到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去,遇到困难就躲、碰到矛盾就推; 五是不敢担当、敷衍塞责,遇到困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不敢当“主攻手”。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还不紧不实。 二是世界观改造还不彻底 三是群众路线思想还不牢固。 四是党性修养、作风修养还不扎实。 五是组织纪律执行还不严格。 六、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管理人员政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认清“四风”的危害性,切实解决影响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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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办实事工程; 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提高执行力的前提是增强员工的执行意识
执行意识来自对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其重要性的深刻认识。让员工正确认识自己岗位的职能和自己所肩负的重要任务,对提高执行意识并进而提高执行力意义重大。任何一个员工,其所在的岗位都是企业生产经营或者部门工作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可以说对整个企业或者部门而言,牵一发动全身,而企业或部门的利益又是与员工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一荣俱荣、损俱损。员工只有明确这一点,才会在工作中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完美,对上级的各种工作决策和本岗位的工作能够主动接受、自觉执行。
二、提高执行力的核心是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能力强则执行力强,完成任务就出色;反之,不具备过硬的本领,纵有做好工作的良好愿望,任务也难以完成,所谓执行力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要想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措施,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才能掌握最新、最有效的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地提高各项工作水平。一方面要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汲取新的知识。采取岗位练兵、业务技能比赛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宽员工的知识面,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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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跨岗位锻炼。可以引入“AB角”工作制,按岗位分工及业务熟练程度的不同,开展跨岗位的实践锻炼,让不同岗位人员互相学习业务知识,使每个人都能够全面发展,具备身兼二职甚至数职的本领。
三、提高执行力的关键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要着眼于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引进现代的、先进的管理理念,借鉴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构建工作和管理的高效运行机制。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围绕上级单位的整体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本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思路与上级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与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不偏离整体工作的主航线,才能将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地落到实处,才能见到执行的实效。
解决执行力问题
将各项工作细分到人,利用工作流程化和考核体制保证执行力。很多企业谈到执行力就头痛,并且把原因草率地归咎于招人不当和用人不善。而用一个策划人看问题的角度和多次的亲身感受得出的真实感受是:对管理的认识、重视程度、管理工具的实际运用能力的系统化欠缺才是问题的根结。管理问题是实现执行力的关键,而通畅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设计是实现管理价值的关键,所以说到底是解决工作流程和管理的标准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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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工作流程化是指:合理细化执行的各个环节。首先以环节为单位对工作进行分工的划归,再以人员为对象对各环节工作进行人员和部门划归,做到工作上下游的无缝衔接。强调一点,流程通畅的关键是明确环节和环节之间的衔接问题,也就是扫除环节上的“盲点”使每个环节的工作结束后都有一个明确的传递位置和对下一个环节工作的明确说明。
而标准化则强调:流程化后对实际工作管理“具体化”、“明确化”和“量化”;也就是一切管理要求和评价标准对考核双方都是可衡量的,包括考核周期以及所对应的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范围、考核报告格式和上报流程。同时薪酬、奖惩和职位制度也都要进行同步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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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第42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章的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指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将被问责。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的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条例》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的将被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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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是全党的义务,是党的各级组织和每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
维护组织纪律就要明确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按照什么样的程序做事情。“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是党章中明确的党的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之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用组织纪律管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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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对群众的愿望不上心,对群众的生活不关心,对群众的疾苦不动心,甚至欺压百姓、侵害群众利益,这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是格格不入的,是党的群众纪律所不允许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更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党的群众纪律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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