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项目财务核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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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湖水产养殖项目2019养殖季财务调研报告
一、背景与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升海口湖环境治理成效和以螃蟹为特色的水产品的养殖效益,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就***海口湖的生态治理以及生态养殖外包服务事宜,于2018年12月签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外包合作协议》。
双方的合作以新港生态农业为经营主体,以海口湖现有资源为基础,从**阳澄湖大闸蟹有限公司抽调一批相关专业人员和劳务人员组成海口湖生态治理及生态养殖团队。这个团队主要提供海口湖环境治理、水产品品种选择和共同进行水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等服务,全权负责水产品的饲养、疾病防治、技术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
二、主要条款
1)双方签订责任
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规定:***公司提供水产品养殖基地及其他相应的养殖设施设备,负责园区海口湖军山塘段2800亩、上湖尾段1700亩、李家围湖段670亩水面的生态治理及生态养殖项目建设、运营资金的投入(不含从**公司抽调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生产经营管理,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公司按照生态农业公司的管理目标制定生态养殖生产技术、生产管理方案,并依照生态农业公司认可的方案进行水产品的饲养、疾病防治、技术管理、产品销售等生态养殖全产业业务的开展,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且通过**公司的市场渠道全面承销全部出湖水产品。
除此之外,**公司还提供海口湖生态治理方案,并依方案负责园区
海口湖军山塘段2800亩、上湖尾段1700亩、李家围湖段670亩水面生态治理工作。2)考核激励
投入:生态农业公司负责生态治理所需资金的全部投入,但不计算在考核生产性总投资成本额内。生产性总投资包括苗种(蟹苗、鱼苗、虾苗等)、饵料、网箱等养殖设施设备的采购,车辆费用,办公费用等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各项税费(不包括生态农业公司向
***
公司支付的服务外包费,也不包括生态农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分红:在生态农业公司的管理监督下,如果一个养殖周期内销售收入达到了生产性总投资成本的100%以上,***可获得差额部分30%分红报酬;而未达到保证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点相应下浮一个点的分红。根据合作协议,**确保160%,力争170%。达到160%后,超出任务部分公司与***按照6:4比例分红。
三、2019季养殖实际投入情况
2019年养殖季自2018年11月——2019年2月止(时间因素,目前实际投入数据统计截止至2019年9月底),实际发生总投资1811.35万元,其中水产养殖生产性总投903.91万元,占全部总投资的50%。具体数据详见下表:
>>>>20佃季养殖总投资汇总表
生产性总投金额(元)非生产性总投
桂鱼黑藻434280
水草「鲮鱼506660
青虾苗螺蛳1370050蟹苗河蚌5589600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