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6 16:23:19

关于项目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共享单车、汽车、货车、自行车、电瓶车)

随着项目部人员不断增加,施工现场场地狭小,场内道路运输繁忙,许多人员车辆乱停乱放、导致交通拥堵以及影响场容场貌和企业形象,项目部特做以下规定:

1、共享单车一律不允许进入项目部内;

2、职工自有自行车、电瓶车人员,经总包项目管理审批后到安全科登记备案办理停放证,办理停放证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地方停放,否则将吊销停放证;

3、送货人员、外来人员的自行车、电瓶车必须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领入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入内,入内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有违规行为,追查管理人员领入者。

4、快递车辆由门卫登记后放行;

5、混凝土车辆由生产经理、仓库收料登记、门卫抽查后放行;

6、送货人员、外来人员的汽车入内时车窗必须留有移车电话且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领入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入内,入内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货车场内停顿时间可由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时间情况决定。如有其它违规行为,追查管理人员领入者。

7、项目部管理人员车辆及甲方监理单位车辆必须到总包管理部和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办理汽车通行证方可入内,车窗必须留有移车电话,否则任何车辆均不得入内。

8、所有入内车辆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下车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不得入内。

9、项目部场内车辆均在201773日前退出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0、本规定解释权归云悦邸总承包管理部所有,本管理规定于201775日开始实行。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悦邸总承包管理部

2017630

关于项目部共享单车停放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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