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党员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31 14:40:18

合格党员标准

1、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自觉接受党性教育,按时交纳党费。

  2、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4、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劲头,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做到不推诿、不扯皮,热心服务,在推进实施市委各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急难险重工作中有担当有作为。

  5、积极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带头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自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群众中作表率,树形象。

  6、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始终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

  7、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8、党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同设立党员先锋岗相结合。

合格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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