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

发布时间:2019-03-25 11:43:26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晋人社厅发[2012]69

【发布部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5.23

【实施日期】2012.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2]69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同意,现将《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大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以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紧紧围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和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以及重点专业学科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单位为主、注重贡献、择优资助的原则,大力选拔培养和引进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重要领域能够产生重大科学发明、突破关键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或实现成果转化的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高端创新型人才,带动各类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培养引进(含柔性引进)两院院士20名左右,重点选拔培养院士后备人选15名左右;选拔培养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培养选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在重点产业和重点学科有较高学术技术创新水平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左右;各市和省直单位应选拔培养在各自学科、专业、工程、项目中成绩显著,起骨干核心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2000名左右。

高端创新型人才选拔培养面向所有在晋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措施主要包括高端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培养、资助、考核和管理等。

二、选拔方法和程序

(一)选拔方法

1两院院士引进培养。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立项的重大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大型骨干企业设立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在全国发布人才需求信息,通过招标形式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和具有两院院士培养潜力的高端创新型人才。结合两院院士的引进培养,成立山西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和课题研究制度,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的智慧和才华,为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参谋服务。

2、院士后备人选选拔培养。根据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范围和条件,2012年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集中选拔15名院士后备人选,作为我省十二五期间的院士培养对象。

3、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2012年集中选拔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0名以上。以后每年选拔后备人选20名左右,作为我省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以后各年度我省向国家推荐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原则上从已经入选为我省后备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才中择优选拔推荐。入选国家级人选,即列入我省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

4、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2012年集中选拔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400名左右,以后每年选拔200名左右。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办法由各市参照本意见制定。

(二)选拔条件

1、院士后备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为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省中国科学院院士后备人选须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省中国工程院院士后备人选须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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