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考排位录取法及录取学校举例

发布时间:2020-07-03 20:51:41

排位录取法录取学校

一、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排位方法:

对所有考生根据总分、各组合分、科目分进行排位,每个考生对应有唯一排位号。算法如下:

1、先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第1次排序。

2、在中考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组合1的总分进行第2次排序。

3、在中考总分和组合1总分都相同时,按“道法+物理+历史+化学”组合2的总分进行第3次排序。

4、在中考总分、组合1和组织2总分都相同时,按“生物+地理+体育”组合3的总分进行第4次排序。

5、在前4次排序后仍排位相同时,按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确定排位。科目优先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

经过排序,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如750300分)对应排位从小到大(1-50000)

(二)志愿与录取分数线

1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正取生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上述学校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30分。

2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及中高职三二分段班、中职出国留学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

基准分为第一志愿划线录取的对应分数

二、以A中学为例划线(简单情形)

以A中学为例,A中学为五大校之一,只录取第一、二志愿。假设A中学当年计划招生1000人,学生中考分数及志愿分布录取情况如下表:

录取步骤:

(一)划线录取

1、以基准分710分划基准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少50人。

2、以基准分709分划基准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多30人。

3、综合分析后,划线分为710分。第一志愿710分以上、第二志愿740分以上的950人全部被录取。

(二)排位录取

1、划线710分录取950名考生后,50名考生需进行排位录取。

2、排位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排位优先”。即排位录取时,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的学生,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读的学生。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在第一志愿中只录取排位靠前的考生。

3第一志愿分数709分的65名考生,排位靠前的50人被录取,排位靠后的15名及第二志愿报读能被录取。

4、最后一位排位录取的考生的对应的志愿、总分、各组合分,就是录取分数线。本例第一志愿709分的排位第50名的学生语数英三科总分290,且与排位51的学生语数英三科总分289有差距,不必进入第二组合比较,可确定录取该总分的排位靠前的50名

至此,A中学计划招生1000,实际招生1000人完成。

(三)公布录取分数线

按照以上录取步骤,当年A中学分布的录取分数线分情形公布如下:

学生和家长可以自行对照公布的录取分数及排位条件,确认是否被A中学录取。

B中学为例划线(复杂情形)

再以B中学为例,B中学为“五大校”之外的公办普高,可录取第1-4志愿考生。假设B中学当年计划招生1000人,学生分数及志愿分布录取情况如下表:

录取步骤:

(一)划线录取

1、以基准分700分划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少30人。

2、以基准分699分划线,则录取后比招生计划多13人。

3、综合分析后,划线分为700分。第一志愿700分、第二志愿705分、第三志愿710分、第四志愿715分以上的970名考生全部被录取。

(二)排位录取

1、划线700分录取970名考生后,30名考生需进行排位录取。

2、排位录取原则“志愿优先,排位优先”。

3、分数699分的20名考生由于是第一志愿报读,全部优先录取。

4、对照招生计划,第二志愿15名学生,只有10名可以被录取。由于学生都是第二志愿且分数相同,因此,进行精确排位录取

5、在15名学生中,如果前10名由于“语数英”第一组合分不相同则直接按第一组合分高到低录取前10。如果第一组合分相同(如第10和11第一组合分都为286分),则进入“道物历化”第2组合排序(第10名第二组合分270,比第11名265靠前),排出前10名,依次录取

6、通过排位法,在第二志愿704分中录取排位靠前的10名学生,其余5名学生及第三、第四志愿的学生不能录取。

至此,B中学计划招生1000,实际招生1000人完成。

(三)公布录取分数线

按照以上录取步骤,当年B中学分布的录取分数线分情形公布如下:

学生和家长可以自行对照公布的录取分数及排位条件,确认是否被B中学录取。

东莞市中考排位录取法及录取学校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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