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0 07:03:05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东政办[2013]58

【发布部门】海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1358号)

乐都区、平安、互助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海东城投公司《海东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1014

海东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海东城投公司 201310月)

为进一步加强海东市核心区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保障城市开发建设用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征用、收购、储备、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保障项目用地,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坚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等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土地储备范围与方式

(一)土地储备范围。海东市核心区土地储备的主要范围分两期:一期土地储备的总面积为7.7平方公里(11552亩),其中海东市中心城区朝阳山片区3.78平方公里(5670亩),该片区位于乐都区主城区北部,北靠朝阳山,南至兰青铁路复线,东至蚂蚁山东侧,西至大地湾沙沟;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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