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领导机构及级别

发布时间:2012-07-06 22:34:35

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的执行机构,中央书记处书记要列席中央政治局的会议因此不是中央政治局委员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在党内的地位相当于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在级别上和待遇上和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是同一个级别,但是在实际的权力地位上要比后两者大多了。

中央政治局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成员称中央政治局委员,或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

前者是党的领导人,后者是国家的领导人。

1、级别

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如果不是政治局常委的话,都是“副总理级”。

国务委员,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也是“副总理”级。

就国务院而言,总理是政治局常委,第一副总理也是政治局常委,副总理是政治局委员,而国务委员,只是中央委员。

因此,就级别而言,尤其是党内地位而言,政治局委员高于国务委员。

2、职权

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是党的最高层领导人,他们是党政军各个最重要系统的主管负责人。一般来讲,他们都兼任有其他重要领导职务,涉及党政军各个方面。国务委员是政府组成人员,他们与总理、副总理一起主管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政府工作。当然,这仅仅限于政府工作

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享受正国家级待遇

国家领导机构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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