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特别授权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9-05-29 01:31:58
发布时间:2019-05-29 01:31:58
执行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申请执行 一案,现特委托广东合众之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我方的代理人,办理有关执行事务。
受委托律师的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包括:申请执行;放弃、变更执行请求;提出、接受执行和解;收取执行款项;收取法律文书。
委托人:
受委托律师:
年 月 日
受委托律师联系电话:
执行特别授权委托书 [篇2]
委托人:张三,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昆区 xx号别墅。身份证号码:
电话: 。
受托人:李四,男, 年4月 日出生,汉族,现住包头市 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 现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王五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执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加庭审活动,处理解决执行中一切事宜,全权负责处分委托人财产进行为债权人清偿本案相关债务,进行和解、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书等特别授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执行特别授权委托书 [篇3]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委托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纠纷一案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为委托人的执行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如下:
申请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调查取证;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申请扣押、冻结、查封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被执行人财务帐册进行审计;
申请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出境强制措施;
参加执行听证,发表听证代理意见;申请参与分配;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执行和解;代为领取、收转执行款项;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委托人:
二o一一年 月 日
执行特别授权委托书 [篇4]
人民法院:
现委托律师事务所 律师作为 诉 纠纷一案 的诉讼代理人,其在本案诉讼中在授权范围内的诉讼行为与我方的行为有同等效力。其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项,即 代理。
1 、一般代理。可以代为立案、陈述事实、举证、质证、辩论、签收除调解书之外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
2 、特别授权代理。除享有一般代理权外,还可以代理我方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放弃或者变更我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可以代为接受法院调解,代为签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解书、申请执行、领取执行款项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别授权权限。
代理人 , 律师。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
本案中的法律文书、诉讼文书,请以以下第 种方式向我方送达:
1 、按上述委托人联系地址送达,由该委托人代收;
2 、直接送达我方。
授权人:
二 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