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我国企业债券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发布时间:2015-09-16 09:50:48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九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知识点:我国企业债券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定义:发行规模和期限等7项要求或安排● 详细描述:1、发行规模。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企业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以1000元人民币为1个认购单位。2、期限。原则上不能低于1年。3、利率及付息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4、债券的评级。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企业债券评估从业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债券进行信用评级。5、债券的担保。发行人应当为债券的发行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保证应当是连带责任保证。6、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应当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发行人发行企业债券的条件和合规性进行法律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债券的承销组织。企业债券的发行,应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例题:1.企业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以()人民币为一个认购单位。A.100元B.1000元C.10000元D.100000元正确答案:B解析:企业债券每份面值

第九章 债券的发行与承销-我国企业债券的条款设计要求及其他安排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