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外科专科护理师继续教育课程及积点审定作业要点
发布时间:2011-03-30 0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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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科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點審定作業要點
一、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十條規定之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及積點審定作業,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專科護理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者,應於專科護理師證書有效期限六年內為之;申請者應參加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以下簡稱繼續教育課程)之積點達二四○點以上,並於該六年內實際從事專科護理師工作二年以上。
三、本要點所稱之繼續教育課程,其內容如下:
(一)醫護專業課程。
(二)醫護品質。
(三)醫護倫理。
(四)醫事相關法規。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點數,合計至少應達二十四點,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點計。
四、第二點繼續教育課程積點之認定基準如下:
(一)參加醫護相關校院、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衛生主管機關舉辦之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研討會,每小時積點一點;擔任授課者,每小時積點五點。
(二)在醫護相關校院、學會、公會、協會、教學醫院或衛生主管機關舉辦之學術會議、研討會,以口頭發表論文者,第一作者或發表者每篇積點五點,其他作者積點二點;以海報發表者,第一作者每篇積點三點,其他作者積點二點。
(三)於醫院中擔任臨床案例討論主持人或報告者,每小時積點一點;擔任專科護理師訓練之臨床實習輔導員(Preceptor),每三小時積點一點。每年積點均以二十點為限。
(四)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學術雜誌發表醫護相關原著論文者,每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積點三十點,第二作者積點十五點,其他作者積點八點;發表其他類文章者,每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積點十五點,第二作者積點八點,其他作者積點五點。
(五)進修研究所專科護理師相關學分課程者,每學分積點十點。
於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山地離島地區執業,參加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繼續教育者,其積點一點以二點計。
五、前點機關(構)辦理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之積點認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於活動舉辦日之三十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文件(含書面文件及電子檔),向本署委託之機構提出申請:
1.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積點審定申請表(如附件一)。
2. 活動資料,如學術研討會議程表或繼續教育課程表。
3. A4尺寸掛號回郵信封。
(二)授課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ㄧ:
1.具有教育部審定講師以上資格者。
2.大學以上畢業,具所授課程專業資歷五年以上者。
3.現(曾)任衛生主管機關相關職務者。
(三)舉辦繼續教育活動時,應發給出席證明(如附件二)。活動結束後二週內,應檢附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積點登錄申請表(如附件三)電子檔及簽到單(如附件四)影本,送請本署委託之機構備查。
(四)舉辦繼續教育活動時,本署委託之機構得派員抽查,發現有違規之情事,除對該主辦機關(構)予以警告外,並報請本署處理。
(五) 辦理繼續教育課程之相關紀錄及資料,應保存至少六年。
六、個人參加國內外繼續教育課程申請積點認定者,應檢附下列相關文件:
(一)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個人積點審定申請表(如附件五)。
(二)擔任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研討會授課者,應提供課程名稱、辦理單位、時間、地點、參加對象等相關資料。
(三)參加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研討會者,應提供舉辦機關(構)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四)於國內外口頭、海報發表相關學術報告者,應提供活動名稱、辦理單位、報告主題、時間、地點及方式等相關資料。
(五)擔任臨床案例討論主持人、報告者、專科護理師訓練之臨床實習輔導員,應提供執業機構之證明文件。
(六)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學術雜誌發表醫護相關文章者,應提供抽印本。
(七)進修研究所專科護理師相關學分課程者,應提供學分證明。
七、個人申請專科護理師證書展延,應在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六個月前,備妥符合展延條件之證明文件,送請本署委託之機構核轉本署辦理證書展延相關事宜。
八、受本署委託辦理繼續教育課程及積點之審定作業機構,對符合本要點之申請案件,不得拒絕受理,且每年至少應辦理專科護理師證書展延一次。
附件一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積點審定申請表
機關團體舉辦繼續教育活動時,本署委託之機構得派員抽查,發現有違規之情事,除對該主辦機關(構)予以警告外,且相關人員該次活動之積點不予採計;再次發生上述情事,則限制一年內不受理申請。經提改善措施由本署委託之機構同意後,報請本署核定,始得恢復申請
申請單位負責人: 職稱: 日期:
附件二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積點證明書
證明書序號:XXXXXXX號
茲證明 先生/小姐(身分證字號/專科護理師證書字號
),於民國 年 月 日參加由
主辦之繼續教育課程
會議/課程名稱: 核准文號:
,獲得積點____________點
主辦單位印信:
主辦單位名稱:
主辦單位負責人:
附件三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積點登錄申請表
申請單位負責人: 職稱: 日期:
附件四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課程簽到單
附件五
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繼續教育個人積點審定申請表
註:請自行填寫及檢附有關項目(包含議程表、學分證明及抽印本等),頁數不足,請自行影印。
申請人: 民國 年 月 日
一、擔任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研討會授課者
二、參加繼續教育課程或學術研討會
三、於國內外口頭、海報發表相關學術報告
四、擔任臨床案例討論主持人、報告者
五、擔任專科護理師訓練之臨床實習輔導員
六、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學術雜誌發表醫護相關文章
七、進修研究所專科護理師相關學分課程者
承辦人: 審定委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