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考点《刑法》(2021年新版)

发布时间:2021-02-25



《综合知识》考点《刑法》(2021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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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考点《刑法》(2021年新版
1、单选题;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_____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26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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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_____ 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3、多选题;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B: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 D: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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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C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D项表述错误。
4、单选题;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_____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
5、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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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 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所以AB选项的内容本身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所以D选项不选。 6、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____ A:殴打行为 B:诽谤行为 C:诬告陷害行为 D: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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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
7、多选题;刑法是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部门,下列各项中属于刑法的任务的是_____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维护社会秩序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刑法》第2条明确了我国刑法的任务,即“用刑罚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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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由此可知,ABCD四项均是我国刑法的任务。
8、单选题;—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_____ A:遗弃罪 B:权钱交易犯罪 C:滥用职权罪 D:以权谋私犯罪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个罪名,应选。 9、单选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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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
10、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_____ A:表面联系 B:—般联系
C: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D:普遍联系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
11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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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_____ A: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 B: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 C: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
D: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
12单选题;对被判处_____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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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适用减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13、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_____ A:犯罪客体不伺 B:犯罪目的不同 C:犯罪手段不同 D:犯罪结果不同

参考答案:ACD 本题解释: 【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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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_____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滥用职权罪 D: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
15、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尚未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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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16、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_____ A: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
B: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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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
17、多选题;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人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ABC 本题解释: ABC[解析]被害人的承诺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才可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1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2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3)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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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5)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此外,虽然没有得到被害人承诺,但如果推定被害人会承诺的,也阻却行为的违法性。A项中,赵某的父母对于被侵害的法益没有处分权,而赵某自身对于承诺的事项不具有理解能力,因此承诺无效,A项错误。B项中的情况可以推定被害人会做出承诺,因此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B项错误。C项中,作为成年人的孙某承诺放弃自己短暂的自由是有效的,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D项中,丁某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李某的承诺范围,因此构成犯罪,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BC 18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_____ A: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罗某构成盗窃罪 B:赵、罗构成共同盗窃罪
C:赵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和销售赃物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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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共同犯罪。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19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李某的行为是_____ A: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B: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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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A为正确答案。
20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_____ A:遗弃罪 B:诈骗罪 C:拐骗儿童罪 D:拐卖儿童罪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 21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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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C: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
22单选题;李某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入狱,但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这意味着李某在服刑期间_____ A:没有选举权
B: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C:可以行使选举权 D:暂时被停止行使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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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服刑期间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侦査、起诉、审判,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上述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被劳动教养也可于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23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_____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 C: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D: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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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24、单选题;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_____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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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项BD明显错误。选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害结果抱放任而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正确。
25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既遂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②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③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④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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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26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____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甲的法定代理人 B:甲的父亲. C:甲的配偶 D:甲的工作单位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D[解析]《刑事诉讼法》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27、单选题;我国立法上将犯罪分为10类,并通过刑法分则第一至十章分别予以论述,这种分类主要是依据_____ A:主体的不同 B:客体的不同 C:主观要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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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客观要件的不同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28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____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改表现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9单选题;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甲将钱占为己有。对甲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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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按诈骗罪处理 B: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按侵占罪处理 D:按抢劫罪处理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务。
30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_____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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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31、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
D:累犯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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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74条规定,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32单选题;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_____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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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D正确。
33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____ 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34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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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_____个月。 A:3 B:4 C:7 D:6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5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_____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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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单选题;盗窃罪属于_____ A:故意和过失犯罪 B:过失犯罪 C:故意犯罪 D:故意或过失犯罪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
37、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_____定罪处罚。 A:受贿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徇私枉法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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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38、单选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_____ A:抢劫罪 B:抢夺罪 C:诈骗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 39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_____ A:挪用公款罪 B:贪污罪 C:挪用资金罪 D: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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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40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_____ A:过失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交通肇事罪 D: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
41单选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毕某闻讯后潜逃。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_____ A: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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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 D:某市纪检委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
42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_____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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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
43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44、单选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3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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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①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②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③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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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45、单选题;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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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
46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_____ 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不构成强奸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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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 47、单选题;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_____ A: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48、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____ A:导致婴儿死亡的 B:出于出卖目的 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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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
49、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____ A: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C:道义上的义务
D: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

参考答案: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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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50、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_____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参考答案:ABD 本题解释: 【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51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_____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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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项正确。
52、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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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53、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_____ A:涉案嫌疑人 B:作案嫌疑人 C:宽泛嫌疑人 D:犯罪嫌疑人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D[解析]
5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_____ A: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 B:必须自动放弃犯罪 C: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D: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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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55、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_____ A:主体不同 B:客体不同
C: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D:目的不同

参考答案:ABCD 本题解释: 【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辱妇女罪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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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完成,也应认定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56、单选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_____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确有悔改表现 B:确有立功表现
C: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D:正在提出申诉的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7多选题;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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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D 本题解释: 【答案】AD解析: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58、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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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小时 B:12小时 C:16小时 D:24小时

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20131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59、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_____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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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60、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_____ A: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B: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C: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D: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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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 61、多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对侦査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D: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

参考答案:ABC 本题解释: ABC[解析]《刑事诉讼法》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
62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_____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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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
63单选题;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査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査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_____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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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多选题;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相同之处包括_____ A:目的相同 B:行为的对象相同 C:前提相同 D:危害来源相同

参考答案:AC 本题解释: 【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1)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本题的选项中,选项AC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而选项BD都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65、单选题;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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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髙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66、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_____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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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
67、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_____ A: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 C:监狱 D: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B错误。
68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30克毒品。纪某的行_____ 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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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考点《刑法》(2021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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