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溺水的安全保证书

发布时间:2019-05-06 21:38:12

关于溺水的安全保证书

一、 学校与家长签订汛期安全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 学生写一份汛期防溺水的安全保证书和交通安全保证书

三、 开家长会号召家长参与到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事故的安全教育活动中,让家长明确各自的责任,齐抓共管,让孩子远离危险。

四、 班级出一期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主题的黑板报,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 举办一次“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让学生了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知识并掌握利用。

六、 学校在塘、坝、河、溪流等重要地段安排临近教师双休日和节假日到塘、坝、河、溪流等地巡逻。

防溺水保证书

溺水死亡事故是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为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自身安全,我保证做到:

1、认真学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服从学校管理,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2、上下学路上、节假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

3、上下学路上、节假日不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江河、水库、水畜饮用水池、山坪塘、堰渠、建筑施工形成的水凼等危险水域玩耍、戏水,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私自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4、其他同学邀约自己私自到河塘游泳或玩耍时坚决不去,发现其他同学私自到河塘游泳或玩耍时及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或学校老师报告。

5、节假日在家服从家长管理,需要外出时要向家长说清楚到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事、什么时间回家,家长允许后才能外出。

2015年6月26日

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省已陆续发生4起溺水10人伤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安全组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多方面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事故的发生。为落实责任,特签订本工作责任书。

一、做好学生上放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河流、沟塘的排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

二、在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面积等,警告禁止下水,设置时间、地点、人员要有记录和图片。

三、组织监督落实学生上放学沿途或校园周边沟塘河流重点时段的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汇总和考核。

四、组织学校力量和各类资源加大宣传教育途径和力度,积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家长和学生的防范意识。

五、负责落实《关于全面启动2011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17号)文件精神,落实“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和开展“四不一会”教育。

六、加强门岗、宿舍值班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校门准出入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七、与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教师、学生及家长层层签订防溺水承诺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要求,建立落实周考核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度与事故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定期召开防溺水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会,结合本校实际,认真排查存在的防溺水安全隐患,特别注意男生小群体的思想动态。

九、建立健全防溺水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实行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突发学生溺水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溺水师生实施救治,并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值日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瞒报、迟报。

安全组责任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

2011年5月16日

防溺水保证书

我认真学习了学校防溺水安全知识,并向学校作出以下保证:

1.自觉遵守学校提出的防溺水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牢记老师的安全教育要求;自觉服从家长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2.在校期间,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有事出校要向班主任请假。因病因事不到校及时向老师请假。

3.不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河流及周边玩耍等。

4.节假日服从管理小组长的管理,及时汇报自身安全情况。

5.关于夏季游泳问题,坚决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2015年2月28日

青州二中学生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青州二中

2015年5月29日

关于溺水的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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