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3 16:03:26

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为做好项目部宣传报道工作,为麻昭高速项目部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内鼓舞参建员工士气,对外树立良好的项目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根据集团公司党宣(2002347号文《关于加强新闻报道工作的决定》,以及麻昭高速建设指挥部有关加强宣传报道的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总则

第一条 新闻报道工作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建设有特色的项目工地文化为目标,坚持重难点工程重点报道工作的原则,突出宣传本项目部在攻坚克难、完成施工任务中涌现出的好的经验做法、模范人物、典型事迹等,充分树立良好的形象,鼓舞参建员工士气。

第二条 新闻报道工作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项目部高度重视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保证人员、设备和投入到位,提供坚实的基础。

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书记为组长,总工程师、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室主管、各工区长为成员的宣传报道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各部室主管、团委书记为宣传报道和建设信息撰稿负责人。由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审核当月宣传报道成果,在月度例会中由书记宣读宣传报道成果,落实奖惩。

实施细则

第一条 实施与管理

1、 宣传报道主要工作内容为:

1)负责重大活动、管理经验、先进人物等的宣传报道,积极向项目部、公司等新闻媒体投稿。

2)加强与当地新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负责项目部重大活动中新闻单位人员的邀请、接待和通稿撰写。

2、 宣传工作纪律为:

1)严守宣传纪律,凡涉及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事项不得向媒体提供。

2)坚持逐级审核制度。坚持党政领导把关,一般宣传报道稿件要经本级党组织领导审核,凡发往地方媒体和集团公司以上刊物、网站的稿件,要报书记同意方可,重大、典型报道要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对宣传有价值的事项必要时可邀请媒体参与,保证新闻报道的效果,未经领导审核批准的新闻稿件,不得发往任何新闻单位,不得自行邀请地方媒体进行采访,未经审核的稿件由作者自负文责,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稿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请示汇报项目部领导,在领导班子指导下做好新闻发布和新闻单位有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第二条 项目部简报奖惩规定

1、项目部简报每半月一期。各部室、各工区要踊跃投稿,不断提高稿件质量,稿件可通过各种途径交到办公室,按程序审核编排发行。

2、指标要求:

1)文字方面:

各部室(期限为每星期):工程部3篇,计划部1篇,安1篇,质检部1篇,物资部1篇,测量站1篇,试验室1篇,财务部1;体裁不限,内容主要为重大事件、工地采风、好人好事、管理经验、工地体会等。

2)图片方面:各部室不少于5,内容不限。(电子版)

要求照片编辑分为:领导检查(领导关怀)、标准化工地、安全文明施工、驻地建设、开工仪式、桥涵施工、路基施工、拌合站建设、各种工序、试验系列、测量系列、便道施工等。加注作者、文字说明时间、文题。

4部室奖励计分规则:由办公室负责统计项目部各部室及工区投稿数量,按上交每篇稿件2分、图片1分计。被项目部采纳者文字3分、图片2分计,被公司以上刊物采用者文字5分、图片4分计。计分标准进行累计加分,一月统计一次。未完成指标的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部室主管200元。超额完成指标的部室予以奖励。

5、奖励规定:每月评选项目部先进部室一个,先进部室奖励500元。每期由宣传报道领导小组评选篇优质稿件,奖励作者100元,月度结算,不计分。个人以得分计算,每月由宣传报道领导小组评选先进个人一、二、三等奖,先进个人奖励200元、100元、50元。

6、稿酬标准:

、在国家级交通刊物、中铁建国家级刊物及大型网站上刊稿一篇者2000元,图片新闻奖1000

、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及大型网站上刊稿一篇者,奖1000元,图片新闻奖500元。

、在集团公司、公司杂志刊稿及网站上刊稿一篇者,500字以下奖20元;500字以上奖50;超过3000字奖励100元。图片新闻奖20元。

⑷、指挥部刊物刊稿一篇者,500字以下奖20元;500字以上奖100元;3000字以上150元;图片新闻奖20元。被指挥部刊登的论文等一篇奖励500元。

⑸、在省级以上杂志刊登的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技术论文等稿酬按一篇200元。(其他论文不再兑现)。

、如有其它征文活动,奖励另计。

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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