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1-10-12

安全责任书

1、使用场所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用途,申报用途与实际使用必须一致。
2、严禁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严禁堆放杂物。 3、严禁电动车入户或电瓶充电,严禁拉飞线充电。
4、严禁使用明火、天然气,严禁使用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等火源性电器用品。如私自使用产生安全事故由使用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擅自安装和改装电源、线路。
6、使用人必须遵守产权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配合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注:如违反以上相关制度,导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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