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校学生监护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05-03 22:06:16
发布时间:2020-05-03 22:06:16
返校学生监护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全力支持配合市委、政府做好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我郑重向市教育和卫生局承诺:
1.自觉要求学生每三天用手机扫1次“xxx健康码”,并如实向学校报告扫码结果。
2.开学前,学生要连续居家观察14天,每天测量体温,并向学校如实进行报告。
3.14天内从境外国家,地区,返回的学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4.14天内从湖北返回的学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5.从湖北以外省份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学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6.14天内从湖北以外省份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由其本人进行申报和承诺,返回的学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学生,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8.监督学生接受学校责任包保人、管理人员及社会监督。
监督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工作的通知》医学观察方式进行医学观察。
9.监督学生返校前按学校要求,如实上报开学前14 天学生及其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
10.学生监护人对承诺事项负责,虚报、漏报、瞒报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