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妇女服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5 10:44:20

关爱留守妇女服务工作制度

1.留守妇女档案登记制度。开展留守妇女基本情况调查,对辖区留守妇女进行全面登记,掌握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生育等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妇女健康档案。

2.留守妇女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各网格责任人、辖区党员干部与留守妇女结成帮扶对子,每月开展一次谈心交流活动,使留守妇女得到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做好收集妇女需求信息,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3.建立留守妇女互助组。发挥互助组在农业生产、技能学习、情感交流的核心作用,经常性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共同面对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4.健全留守妇女维权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设立妇女维权岗位,为留守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持。

5.留守妇女教育培训制度。开展留守妇女教育培训,向妇女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

6.留守妇女活动制度。因地制宜地组织留守妇女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想、文化、科技教育等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

7.留守妇女激励制度。组织引导妇女投身“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巾帼典型。

关爱留守妇女服务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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