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农村问题

发布时间:2012-06-15 11:30:50

中国城镇化与农民工问题

摘要:伴随着农民工队伍的日益壮大,其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面临高速发展的现代化经济社会,如何解决好中国城镇化和农民工问题,怎么解决好中国城镇化和农民工问题,也越来越关系到我们的社会能否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和能否继续保证经济快速平稳的发展。文章对该时期呈现的有关农民工的问题进行了多层次、多维度的分析,并提出了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一些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工;科学发展关;问题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

729,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3》,蓝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中国城镇人口已经达到62亿,城镇化率达466%,城镇化规模居世界第一。

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04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农民工作为城乡流动人口是城镇化进程的主体。由农村到城市,农民工现象是本质上是一种人口流动现象,承载着历史文化的深远意义。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农民工在城镇定居下来,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的改革,进而促进了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的城镇化还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在城镇化大潮中,一些基本问题被提了出来:城镇化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利好,如何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利益,农民工怎样才能真正受益城镇化?

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也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三,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四,关于农民工转移后的农业生产发展问题 。现在外出农民工大多是青壮年,科技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大量相对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外出使务农劳动力素质呈结构性下降,农业劳动力岁数偏大、文化较低、妇女居多的现象比较普遍。目前一些农村已很难找到40岁以下的劳动力,个别地区甚至已经出现农业劳动力绝对短缺现象。为应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种粮大户、养殖大户,支持发展专业化、集约化生产。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市场主体。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积极培育适合不同产品、不同地域特点的农业机械,促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大力推广秧苗栽插、油菜收割等农民迫切需要的农机装备,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是抓紧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扶持农资配送、机耕机收、科技推广、农业信息、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业服务业发展相对落后。欧美发达国家的农户基本上只从事专业生产,各种服务组织围绕着专业化生产,提供全过程的服务。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2%,而为农业配套服务的科研、技术、劳务、营销、加工储运等相关人员则占15%

此外,要保护好进城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民进城稳定下来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建议不要急于收回进城农民工的承包地。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保证农民工进退有路,降低其打工成本,降低社会稳定的风险。

中国的农民工问题是个长期性问题,几亿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农村,进入工业,融入城市,并在这一壮丽过程中完成他们自身的蜕变,绝不是三年五载之功,需要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时间。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量下降的趋势将逐渐明显。

  总之,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转变为工人和市民,是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标志。伴随着我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打破,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实现,城乡差距、工农差距的逐步消失,我国的农民工问题将逐步得以解决,农民工终将在现代化中完成其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编写组,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

2、浦善新,走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

3、向春玲 曾业松。中国城市化战略。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1

形势与政策农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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