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04 05:14:11

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指南

一、登记备案范围

登记备案分供热单位备案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含热交换站,下同)备案两种情况

(一)关于供热单位备案

供热单位备案登记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依靠稳定热源(包括:自产或外购),通过管道系统有偿为采暖用户提供采暖用热以及相关服务的各类供热单位。

1.上述范围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和向社会有偿提供采暖供热服务的各类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部门。

2.从事热源趸售、不直接向采暖用户供热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作为供热单位进行备案。

3.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经营性采暖供热业务的,也应当办理供热单位备案。

供热单位备案登记的机关是:供热单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

(二)关于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备案

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备案登记的范围是供热单位所管辖的全部供暖锅炉房,包括自有产权锅炉房和接受委托经营管理的锅炉房。

供热单位管辖锅炉房备案登记的机关是:锅炉房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

二、提交备案材料的说明

(一)关于锅炉房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锅炉房的面积或投资规模符合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的,应当提交《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或者投资规模不足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的,应当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二)关于热源配置情况

供热单位需要外购热源向用户采暖供热服务的,应当提供有效期不少于五年的热源购销合同。

三、关于备案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一)供热单位综合情况表

该表由申请备案的供热单位填写。

1、单位名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热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2、注册地址: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地址。

3、单位类型和属性归口:填写内容举例说明如下,如:

(1)xx区供暖中心:单位类型选区属事业单位,属性归口选专业供热单位;

(2)市热力集团:单位类型选市属国企,属性归口选专业供热单位;

(3)北京大学供热中心:单位类型选央属事业,属性归口选学校后勤;

(4)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类型选民营企业,属性归口选专业供热单位。

4、注册期限: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有效期。

(二)供热单位管辖供暖锅炉房汇总情况

该表由供热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按其所管辖的全部锅炉房。锅炉房排序按区县排列。

1、锅炉房名称及编码:填写供热单位自有、接受委托运营管理的全部锅炉房。

2、能源种类:填写燃煤、燃气、燃油、电供热等

3、性质:填写自有产权或委托经营。

4、收费方式:填写企业自收、委托金融机构代收、委托其它单位代收。

(三)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基本情况

本表按供热单位管辖的单个锅炉房填写,每处锅炉房填写一张表。表不够时,可另附页。表格可通过市市政市容委网站()下载。

1、锅炉房名称和编码:与“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汇总情况”中的锅炉房名称、编码相统一。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号:按实际情况填写。没有的,填“无”,但应同时附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

3、锅炉房电话:填写供热单位在采暖季设置的专门接待热用户报修、应急值守且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的固定电话。

(四)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运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本表按供热单位管辖的单个锅炉房填写,每处锅炉房填写一张表。表不够时,可另附页。表格可通过市市政市容委网站(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下载。

1、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注明是专职还是兼职。

2、操作人员:注明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工。

3、受过何种专业培训、取得何种证书:填写与所担任职务或从事岗位有直接关系的培训和取得的证书。

四、关于备案登记表的填写报送和备案登记证的发放

(一)供热单位备案

各供热单位将《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表》交其办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由区县市政市容委对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供热单位,发放《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其中:《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编号“京( )第xxxx号”中( )内填写区县名称的第1个字。如:注册地为东城区,填写“东”。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的编号顺序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二)供热单位管辖的锅炉房备案

供热单位在不同的区县分布有不同的锅炉房,锅炉房备案时应当填报的材料包括:

1、备案登记表封面(加盖供热单位印章)、供热单位综合情况表;

2、按锅炉房所在区县,分别填写“供热单位管辖供暖锅炉房汇总情况”表;

3、按单个锅炉房填写“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基本情况表”、“供热单位备案锅炉房运行管理操作人员基本情况”。

上述材料,由供热单位分别报送锅炉房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由锅炉房所在地的区县市政市容委对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锅炉房,发放《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其中:《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编号“京( )第xxxx号”中( )内填写区县名称的第1个字及“锅”字。如:锅炉房所在地为东城区,填写“东锅”。锅炉房备案登记证的编号顺序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备案登记证书的填写式样附后。

五、关于供热单位登记备案信息公开要求

(一)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应当于每月1日将已完成登记备案的供热单位,锅炉房的名称、备案登记证书编号、运行负责人姓名的信息资料电子版交市市政市容委供热办。

电子信箱:

(二)市市政市容委官方网站根据各区县反馈的信息,公布全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的有关信息。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官方网站公布在本区县注册登记的供热单位和设施在本区县的锅炉房的名称、备案登记证书编号的有关信息。

六、备案登记表及填写指南网上下载地址

进入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点击--------中可下载备案登记的各类表格,查询备案登记指南。

网站地址:

附:备案登记证书填写示例

(一)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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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热单位管辖锅炉房备案登记证书填写示例

北京市供热单位备案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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