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5-01-28 16:22:35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这一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花费二十多年时间,积累大量资料,以对历史事实和自然现象的观察和解释为依据而写成的,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之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论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两年就印行了22版,多种外文译本也相继问世,成为风行世界的经典之作。由于书中鲜明的立意、尖利的笔锋、辛辣的讥讽深刻地触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引起了反动统治阶级的敌意,教会和耶稣会对他恨之入骨,为此巴黎大学还将它列为禁书。

实话说,我并没有将这本书完整认真的读完,但是仅仅只是粗浅的将这本书通读一遍,便感受到了这本书中所蕴含的巨大的精神力量。想想在300年前,西方就有如此先进的思想文化,不得不对前人探索国家政治体制的决心和能力大为赞叹,这我怀着敬意,将部分篇章又重新体味了一下,感受颇多。

1. 在人民完全无权参加政府事务的国家中,人民会像管理国家事务那样为某位演员而狂热。当没有阴谋诡计的时候,也预示着共和国的悲哀将至。”几百年前孟德斯鸠的这句话,当我读到的时候,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其意味着什么,当问过法制史老师无果时,更加引起了我的兴趣。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这一切发生在人民被人用金钱收买的情况下。人民变成了冷血动物,他们迷恋金钱,不再热衷于国事。他们并不为政府分忧,也不关心政府为此有何打算,而是悠然地等待着薪金。”仔细体会之后,我顿时有所领悟了。这不正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真实写照吗?人民对于了解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一减再减,反而对选秀、八卦等娱乐信息热情一浪高过一浪;新闻媒体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只报道一些政府愿意告诉民众的事;部分政府公务人员更是夸张,挨家挨户,光明正大的用钱来购买选票。很多人已经失去了作为国家主人,管理国家事务的热情。还有一个例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那么又有多少人在积极主动,一分不差的纳税,这可是关系国家发展的的一大经济来源,有多少人真正为国家考虑,主动拿出过钱。而管理这些钱的政府部门,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不少审计问题,这些莫名其妙的缺失的钱,又使被谁中饱私囊呢?相信很多人有一致的答案。这个问题恐怕是未来中国政治经济要发展必须攻克的的一个难关。个人觉得,将法律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等结合,或许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2.《论法的精神》这一书中的第十一章第六节讲到了“英格兰政体”,这也就是后来广为人知并被许多国家采用的三权分立思想的来源。根据孟德斯鸠的学说,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1.立法权,即由立法机构制定、修改、废除临时或者长时间的法律的权利。2.行政权,即政府部门做出停战、派遣或接纳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略等权利。3.司法权,由司法部门负责惩治犯罪或仲裁民事争端等地权利。孟德斯鸠也很好的用三个如果阐述了如果不把“三权”分立所带来的结果: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之手或同一机构之中,就不会有自由存在。因为人们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强制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同样也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合并。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则将任人宰割,因为法官就有压制别人的权力。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显要人物、贵族和平民组成的同样的机构行使以上所说的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后果则不堪设想。写到这里,我不由想到中国古代的皇帝不就是三权集一身吗?如果他是一个英明贤德的皇帝,那么国家就会比较繁荣昌盛;如果这是一个碌碌无为但是守本分的皇帝,那么他的政权极有可能平稳过渡,但是国家却不能得到发展;一旦这是一个暴君执政,那么权利就会在他手中滥用。毫无根据的创造法律来惩罚别人,自己又以身试法却不遭受任何惩罚,国家的制度遭到破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他们就会起来反抗,一个王朝也就会在这个浪潮中覆灭。中国几千年来的数百位皇帝正好作为不“三权分立” 结果的最好例子。当今中国,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然不是“三权分立”学说的产物。最简单的,中国不适用“三权分立”,因为思想文化的不同,中国人普遍是“压上家,打下家”的打麻将心理,只要自己好而不允许别人好,缺少实行三权分立的最基本的素质,同时中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缺乏三权互相制衡的动力。而三权分立的理论基础是任何一权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利,所以中国没有实行三权分立。但是,我觉得三权分立之中的“权力制衡,互相监督”的思想对现在的中国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也没有比它更高的机构,我觉得,中国应该创建一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构。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会有犯错的时候,尤其是全国人大,一旦出台一个错误的法律或者是命令,都有可能对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个监督部门多少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大的错误,对人大的权力形成一定的制约,对于中国的发展壮大有十分积极地意义。

3.孟德斯鸠曾说: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这个精神不仅对于立法,修改法律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对于法官的裁决以及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也有巨大的指向性作用。试想一下,如果把英国的全部法律照搬照抄到中国,那么中国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应该都可以想象吧,社会混乱,法制破坏,中国陷入巨大危机……由此可见,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必须与国情、当地当时的社会情况等相符合,才能有利于社会发展,保证所得到的法律有其确定和高效的作用。孟德斯鸠在300年前就眼光十分长远的预见到了这个制定原则,给予我们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未来中国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也必将严格遵行这个原则,这样才能将中国打法制建设的更加完善。

4.《论法的精神》对世界发展的影响。要说到这本书对世界的影响,就是其三权分立学说,而最主要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了。美国的政治体制可以说完全是三权分立学说的实体化。司法权归法院,行政权归总统,立法权归国会,三权制衡,互相监督,美国的政治体制也因此被许多国家借鉴。本书对中国的影响也非常大,主要是在辛亥革命后 孙中山曾考察西方的政治制度,认为它很先进,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五权宪法,五权即:弹劾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考试权。台湾至今仍有此五院。由此可见孟德斯鸠的权力制衡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

法律规制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不可避免的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法律等等都有关系,《论法的精神》以法律为中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这些关系便构成本书的主旨--法的精神。遗憾的是,孟德斯鸠没有向我们明确地揭示出法的真正精神,但是,他提出了法的精神这一伟大而不朽的命题,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他的精神也必将会被我们所继承,让这份信念跟我们一起创造更和谐文明的社会。

法学一班2011335720138 赵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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