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4 12:16:09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安委办《关于编制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关于编制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2022年,全县各级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健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对象

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拥有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及驾驶操作人员。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年行动总体目标要求,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县与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各乡镇、园区要落实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各乡镇、园区要充分利用报刊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手机短信平台集中、深入地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告知酒后驾驶、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长期脱检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农机所有人、驾驶(操作)人遵纪守法、文明出行意识。同时要利用“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集中宣传、展示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强化源头管控。局属农机部门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两令两规”,规范牌证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坚持“人、机、证”三见面原则,开展农业机械年检工作。积极开展“送检下乡”和免费实地检验工作,消除农机作业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监理驾考新规,组织开展操作技能考试,大力推进“无纸化”理论考试。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核发驾驶证。

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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