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停工令

发布时间:2011-11-28 17:54:10

关于2011年冬期停工等事项的通知

各施工项目部:

根据20111128号以后的天气情况,目前室外气温已持续5d低于5℃,或者当天最低气温到0℃及以下,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要求施工企业必须1210日前全部停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工项目及时间:

凡进行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在建工程从1210日起全部停工。门窗、水暖及电照安装工程及装饰分部工程严格落实冬期施工措施后允许安排在冬期施工。

二、越冬工程维护:

1、对施工场地、建筑物周围做好排水工作,特别是建筑物阴面的砼台阶、散水及周围及时清理雨雪,防止地基浸水。

2、对悬臂构件不拆支撑,支点处采取保温措施。对强度低于设计要求75%的砼结构不允许拆模,对强度未达100%外露砼构件要用塑料棚膜、草袋等作好覆盖保温工作。

3、未完工的屋面工程干铺一道油毡防水层保护。

4、做好安全维护工作,在建工程周边予以封闭,一层楼梯口及外墙窗口要做封堵,工地场面的池、坑及配电箱处予以防护并设警示牌,外架、脚手板不能拆除的要予以加固,起重机械制动要检查可靠。

三、冬期施工工程管理:

特殊原因确需安排施工的,各施工单位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经我办审核同意,报建设(监理)批准后,质监站、安监站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坚决停工。

四、停工期间重点工作:

1、做好各类档案归档管理。个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技术资料核查完善,特别是原材试化验要检查复试代表数量,隐蔽及阶段验收资料核查签字盖章;对竣工工程技术质保资料、竣工备案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备案评价资料整理,并移交我办归档保存。

2、做好停工期间值班工作。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工程施工)为值班负责人,并每工地安排不少于2名值班人员,明确责任,特别要做好防盗、防火、防煤气、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保证通信畅通,由项目经理负责将项目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公司办公室备案。

3、对施工机械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修,中小型机械入室或搭棚,室外机械对电机等部件要屏蔽保护,闲置的配电线路及箱体予以拆除。

4、做好竣工工程验收交工和决算工作。并做好项目财务核算、结帐。

五、责任义务:

1、项目部停工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越冬工程维护和安全防护要做到位,防止发生任何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

2、项目部不按本通知要求强行组织施工者,一切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若发生事故,不论任何情况视为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事故,由其承担全部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3、项目部要加大对工程款回收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兑付和税费清缴,杜绝上访事件发生。不论何种原因若造成上访事件者,我办因进行处罚决定,对我办造成影响者,视情节加重处罚额度,并辅以取消施工资格。

特此通知

20111128

主题:冬期停工通知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 20111128日印

冬季停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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