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盗窃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示例
发布时间:2018-11-08 20:02:33
发布时间:2018-11-08 20:02:33
领导批示 | 同意。 ××× 20XX年3月17日 |
法制科意见 | 同意移送起诉,请局长批示。 陈×× 20XX年3月17日 |
审核意见 | 同意移送起诉,请审核。 刘×× 20XX年3月17日 |
呈请移送起诉报告书
犯罪嫌疑人张x,男,199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身份证号码:01053119900620××××,户籍所在地:xx市x区xx路x号,现住址: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号楼x单元x号,无业。
20XX年2月2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我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因××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犯罪嫌疑人张×涉嫌盗窃罪一案,由吴××于20XX年2月2日19时40分报案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XX年2月2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张×已于20XX年2月2日被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x为了换部新手机,没有钱,就想偷部手机。20XX年2月2日19时左右,在正义路人民商场三楼神州网吧上网时,趁旁边一女孩不注意时将其放在电脑桌左侧手机盗走,后被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吴××被盗窃的手机(价值2000元)。
认定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被害人吴××报案材料、扣押物品清单、赃物照片、抓获经过、辨认笔录、证人张×证言,犯罪嫌疑人张×亦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该案现已侦查终结,拟移送起诉。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严×× 官××
二○XX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