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新三板挂牌条件及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对比
发布时间:2020-08-12 00:18:48
发布时间:2020-08-12 00:18:48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要求,企业应符合以下条 件: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 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 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 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 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 去。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 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合法合规经
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 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 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股票发行
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 (如
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申请挂牌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并 持续督导协议,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向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公司申报。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推荐挂牌费用:各地高新园区基本上都针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制定了 财政补贴计划,拟挂牌公司在政府财政支持范围内基本能够解决中介机构费用。
挂牌初费和年费:公司挂牌时和挂牌期内,挂牌公司须按照总股本数的大小向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缴纳挂牌初费和年费。
信息披露督导费用:公司挂牌后,每年须向主办券商缴纳信息披露督导费。
信息披露费用:公司挂牌后,每年须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缴纳信息披露费 用。
总体约在150-200万元(不含募资费用)
市场 制度 | 全国股转系 统 | 创业板 | 主板&中小板 |
上市 | 证监会核准 | ||
主体 | 的非上市公 | 股票以公开发行 | 股票以公开发行 |
资格 | 众公司 | ||
股东 数要 求 | 可超过200 人 | 不少于200人 | 不少于200人 |
存续 时间 | 存续满两年 | 存续满三年 | 存续满三年 |
盈利 指标 要求 | 具有持续盈 利能力 | 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累计不少于一千万;或近 一年净利不少于五百万,营收不少于五千万,近 两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近三个会计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三千 万,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失前后较 低者为计算依据。 |
现金 流 | 无 | 无 | 近三个会计年现金流累计超五千万;或 近三个会计年营收超三亿 |
净资 产要 求 | 无 |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 弥补亏损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 于 20%。 |
股本 总额 | 无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伍仟万元 |
其他 | 主券商推荐 | 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会计 | 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
条件 | 并持续督导 | 年。 | 两个会计年。 |
制度 | 全国股转系统 |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 |
大股 | 在挂牌前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禁,每批解禁数量为其挂 |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发行人 |
东交 | 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禁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控股股东和实 |
易限 | 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 | 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
制 | 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交易 | 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 | 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 |
方式 | 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 | 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
交易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 至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 至11:30,下午13:00 |
时间 | 15:00。 | 至 15:00。 |
涨跌 幅限 制 | 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 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 ST和*ST等被实施特 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5%。 |
数量 限制 | 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0股或其整数倍。 |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 |
主板&中小板 | 创业板 | 全国股 转系统 | |
连续亏损 | 两年 | 两年,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时。 | |
净资产为负 | 一年 | 一年 | 一年 |
营收低于1000万 | 一年 | ||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 无法表示意见 | 一年 | 一年,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时 | 一年 |
未改正财务报告中 重大差错 | 未按时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 未按时改正,规定期限满后次一交 易日。 | |
未按时发布年报和 半年报的 | 未按时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 未按时改正,规定期限满后次一交 易日。 | |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 | 连续20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提出解决方 案获交易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 连续1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 的,在其后首个交易日。 | |
股本总额变化,不具 备上市条件 |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不再风险警示) | 知悉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 上市条件时。 | |
宣告破产 | 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 | ||
公司解散 |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 ||
主板 | 中小板 | 创业板 | 股转系统 | |
连续亏损 | 四年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净资产为负 | 三年 | 三年 | 两年 | |
营收低于1000万 | 三年 | 同主板 | ||
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 | 三年 | 三年 | 两年半 | |
因财务触及退市,未在法定期 限公布年报 | 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 披露年报 | 被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 期限披露年报 | ||
未改正财报中的重大差错 | 六个月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未按时披露年报或中报 | 六个月 | 三个月 | 三个月 | 两个月 |
累计成交量过低 | 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低于 500万股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 暂停上市后六个月仍不符合 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的 | 交易所规定期限内仍不达标 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宣告破产 | 被法院宣告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公司解散 | 因故解散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公司清算 注销 |
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 36个月内3次 | 36个月内 3次 | ||
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恢复上市 资料 | 未能在30个交易日内补充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因财务被暂停上市后不具备恢 复上市条件 | 因财务被暂停上市后不具备 恢复上市条件的 | 同主板 | 同主板 | |
主板、中小板和创 业板 | 全国股转系统 | |
投资主 体 | 自然人、法人、基 金 | 机构投资者、信托基金等理财机构、自然人 |
资金限 制 | 注册500万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 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个人名下证券资产市 值300万以上的。 | |
经验限 制 | 个人需具备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会计、金融、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 训。 | |
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无论是改革创业板市场,还是发展 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新三板的建设成果都是 最让市场满意的一个。有专家称,资本市场多层次化、资本市场品种的多样化、资 本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成了今天打破沪深两家交易所垄断主板的关键。而直逼主板 市场的挂牌企业数量、交投日益活跃的市场环境,使新三板成了资本市场不可或缺 的一部分,或许未来的新三板也将产生航母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