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马甲的危机切割术

发布时间:2011-06-13 15:10:45

中国官场马甲的危机切割术

作者:郎遥远 2010-07-17 14:42:14 发表于:博客中国

中国官场问责制最近新添两个特例。其一是,江西丰城卫生局官员因在抗洪期间分批外出旅游,置灾区群众生命安危于不顾,到上海世博会优哉游哉看西洋景去了。当地纪委监察部门作出处分,局长被问责免职成党委书记。其二是,江苏滨海封杀论坛而臭名昭著的教育局长,不被问责,反而因其招商业绩拟提拔为更重要的职务。

卫生局长被免职成书记的问责儿戏,已让网友大跌眼镜、笑掉大牙,继而口诛笔伐。而封杀论坛的教育局长,蛮横剥夺公民表达权,漠视民意,严重违宪,其执政理念和应对危机水平备受公众抨击。在昨天由人民网发布的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上,滨海教育局封杀论坛事件醒目地位居榜末。红色警戒表示政府应对严重失当,存在重大缺陷,理应问责。不知这位局长大人的仕途会否因此而亮红灯呢?

问责制的启动,被海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是中南海政治文明的转折点。近年来,官员问责的热潮不断由中央层面辐射到地方。一系列密集的问责事件之后,引咎辞职成为街谈巷议的高频词汇,而撤职免职这些曾经让人觉得刺眼的词,也在一波又一波的问责风暴中,逐渐被公众所熟知。问责制重新点燃了社会大众对中国整肃吏治的新希望。

然而,在官员问责制深入人心之际,假问责问责秀等负面报道也不断浮现,各种官场马甲屡见不鲜。不少过失官员在问责落马后,潜水静默一段时间,往往都能穿上合法的新马甲,很快便能官复原职或异地升迁。所谓问责,常常是为了暂时平息民愤或者转移公众视线,风头一过就会复出。问责制因此沦为应付民意和舆论监督的虚设制度。许多重大公共事件被免职的官员,纷纷悄然复出,使得一度被社会寄予厚望的官员问责制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也给社会大众对中国整肃吏治的期许泼了一盘冷水。

实行官员问责制的初衷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惩戒失职;二是加强责任。把当事人撤职,缓解一下社会情绪,待风头过后官复原职,或者异地任职,这种官场马甲避风头式问责,是对问责制的虚化、异化、弱化和淡化,与官员问责制初衷相去十万八千里,更使问责蔫巴无力。问责如此不严肃,不仅违背党心,伤害民心,更将损害中共执政之根。

每一次问责官员的很快复出,都会引起社会公众的躁动不安和广泛热议。有人发帖批评:问责制成了蚊蛰制’”。问责像被蚊子叮咬一样不痛不痒。之所以官场蚊蛰制频现,是中国当前问责制度本身的缺陷所致。曾有法律专家认为,中国至今没有一部关于问责制的全国性法律,对官员进行问责主要依据党章和《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及地方政府法规。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法律位阶较低、问责标准不明确,而且在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形式和问责程序等方面严重缺乏统一性。因此,中国问责制法律化迫在眉睫。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实现问责制的刚性化和规范化,使官员和普通百姓对问责条件、问责过程、问责结果等各方面规定一目了然,从而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专家还认为,目前对官员的问责常止于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这类处理结果与一些事故的严重程度、伤亡损失程度极不相称,难以使公众信服。因此,问题官员如果触犯了刑法,不仅负有道义和政治上的责任。也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真正平复受害者和广大群众的心理,也对其他官员起到一定的警戒作用。

诚哉斯言。然而,问责制度的瓶颈果真卡在问责法律化吗?

否也。问责制度成为避风港,根本原因在于权大于法的封建专制政治遗毒。当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问责谈何法律化?法律化了又有何用?制定出一部中国官员问责法,就能刀剑出鞘,所向披靡,让过失官员循规蹈矩乖乖就范吗?中国那么多法律,哪一部真正焕发出法律应有的尊严和威严?以党代政或党法不分,官本位思想和权力滥用成为实现中国司法独立的最大绊脚石。国家法律尚且如此一副软骨头,问责制度更难免成为一团和稀泥了。

中共党内曾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要始终坚定地摆正党和人民的关系,对那些因为工作失误或腐败而受处理的下台同志,要具体分析,正确对待。按照讲政治的原则,那些留党察看的下台干部,只要他们对党忠心耿耿,就是党性强,就仍旧属于无产阶级先锋队。对于在反腐败斗争中下台的同志,要注意分清延安和西安,只要他们忠于党,就是发生在延安的腐败,革命队伍中的腐败,而不是西安反革命队伍中的腐败,就要留出路,为他们创造条件,争取尽早重新使用。

官员腐败分为延安腐败和西安腐败,也许是世界反贪史上的创举。官员问责自然也因此有延安和西安之分。党性强的过失官员,就采用延安派的官员问责,处理方法就是公众常见的避过风头照常复出甚至升迁。而西安派的腐败,当然是指不忠之异己力量,必将以黑恶势力之名予以彻底铲除。

问责官员如同水里压不沉的皮球,根源即在此。

我不明白的是,贪官犯罪还有何党性?党性是三个代表,还是一种奴性?

我不明白的是,作为一个情系全民、权谋全民的执政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该只有一个中国派,哪来西安派、延安派之分呢?难道党所代表的不是全民利益,而是部分人集团利益?

我更不明白的是,为了巩固统治而宽容党内腐败分子和过失官员,得到的只是一小撮失德失范官员的摇尾乞怜,失去的却是亿万人民的衷心拥护。得民心者得天下。江山社稷,民心载舟,孰轻孰重?

在问责制成熟的现代文明国家,问责与事件影响大小和民愤没有多大关系。问责制的有效运转,依赖的是失职就必须担责的执政责任伦理驱动,依赖的是天下为公、人民最大的执政理念和民主精神。政府及其官员对公众负责,接受公共监督。它是一个责任体系,政府及其官员在其中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政治责任,还要担负道德伦理责任;不仅要对直接过失官员进行惩罚,也要对上级渎职失察官员问责处分,更要求政府对公众有全面透彻的交代。一个政治清明的国家,必有一个问责严肃的执政党。

政治若无民主,问责必无厘头。

中国官场马甲的危机切割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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