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免责声明

发布时间:2020-04-19 06:10:28

自驾游免责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2012年8月 04日至 2012年 8月 12 日的 “泸沽湖—丽江自驾游”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二、本人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自助旅行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三、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全体活动参加者将平摊所有费用~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均系全体活动参加者共同推举的无偿服务者~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四、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如因本人自身原因退出活动的~本人愿意继续承担平摊的活动费用以免给其他活动参加者造成没有预计到的经济损失。

五、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

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声明放弃要求上述人员及其他同行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六、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如需与其他活动参加人共同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包车,、雇请任何人员或牲口,包括但不限于向导、背夫、马夫及马匹,~均构成本人与受雇方独立的合同关系。如因受雇方原因造成本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本人将独立追究受雇方的违约或侵权责任~而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本人也声明放弃要求任何同行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七、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八、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活动结束时为止。

声明人:

二〇一二年八月四日

自驾游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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