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质量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15 18:58:05

采购质量安全管理管理制度一、采购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外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运作的需要,使采购过程处于受控制状态。2、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采购。2.2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的采购验证工作。3、职责3.1供销科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从合格供方处采购,并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3.2质检科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3.3仓库保管员负责对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入库保管。4、管理办法4.1供方的评价4.1.1供销科根据采购物资要求,采用以下方式评价供方。4.1.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及体系认证证书;4.1.1.2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交货力能力等情况;4.1.1.3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4.1.1.4供方的书面合格证明材料(产品检验报告)4.1.2供销科每年依据各种采购信息对供方进行一次复评,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如因特殊情况留用需报总经理批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检验(或验证4.2采购信息4.2.1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合同应包括拟采购物资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品技术要求等,必要时还包括设备、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4.2.2质检科负责确定采购标准及要求,主要原辅材料的标准,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4.2.3采购文件须总经理或质量副总批准后实行。4.3采购实施4.3.1供销科按采购要求,根据《合格供方名录》选择合格供方进行采购;4.4采购产品的验证制度4.4.1质检科根据签批的《原辅材料采购计划》及随附的产品证明资料,采购资料及《进货验收规程》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主要原辅材料需要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齐全,合格后方可入库;4.4.3外协加工项目及委托服务由供销科按照4.1.1标准选择合同供方,外协时与其签定协议明确规定外协种类、交付时间、数量、标签标识、质量要求等内容,完成后由质检科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二、进货查验制度1.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2.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原料及包材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3购进的任何原料及包材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4在购进原料及包材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即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索取官方检验报告。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5采购的原辅材料主要查验感官、包装标识,验证证件及合格证明材料(即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6.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8.供销科应填写进货台帐,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9.进货查验流程1)采购辅料及包装材料进企业后,库管员作好待检标识,质检科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我公司采购验证项目主要有:产品包装、供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和相关票据、产品数量等等。其他原辅材料进厂验收具体执行按《进货验收规程》,由质检科根据《进货验收规程》进行实际查验,填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任何人不得违反此规定。2)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3)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单”,经厂长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4)对发现的不合格物料,按《不合格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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