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8 06:43:04

学院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考勤对象:全体XX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2130冬季19:0021:00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1

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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