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27 17:26:51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各科、队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需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队长、技术员等参加。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批准。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业务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同专业科室的负责人及施工队伍的技术员一起会审,会审意见补充修改后,参审人员签字,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预防重大事故或预防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主提升运输”等,总工程师必须亲自组织审批。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具体,措辞严密,条理分明,语言精练,齐全详实。批准后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可复印,但必须字迹工整,图文清晰。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经审批人员签字后由主管业务科室建档保存,打印件经审批人员审核无误后,下发矿有关科队,还应报送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及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批准后,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本区(队)全体干部及所在队的全体作业人员的学习贯彻,矿安监站负责向安监人员进行学习贯彻,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六小时,学习时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和地点,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工作学习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补课考试合格后再下井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十一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发放都要建簿登记,学习、贯彻、考试都要做好详细记录,考试成绩必须造册登记。

十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贯彻后,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矿职能科室负责监督实施。作业时违反规程作业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 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

一、作业规程编制范围:

1、回采工作面;

2、掘进(开拓)工作面;

3、安装工作面;

4、回撤工作面;

5、旧采法回收三角煤,回收煤柱或其它非正规采煤工作面;

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在已熄灭的火区内及邻近的区域内开采作业;

7、其它采煤方法或较大工程施工。

二、所有正规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回收三角煤及煤柱等非正规采煤工作面可按“正规作业”组织编制。

三、矿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矿井年度衔接安排或生产作业计划,提前一个月向施工队下达“作业规程编制通知书”,并附作业规程编制现场调研报告,同时由地质部门应于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一个月负责提供该作业面的‘地质报告书“交生产业务科室和施工队。地质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有:11000的平面图,剖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顶底板岩性柱状描述,煤层要素说明,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含量情况以及邻近区、上下层之间关系等。由业务部门提供本采区或相邻区域矿压观测及矿区地质资料。施工队技术员应根据以上所提供的施工编制依据尽快编写作业规程。

四、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包括:工作面地质情况,工作面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工作面巷道布置,矿压观测内容和测试手段,施工工艺,设备配置及布置方式,生产系统情况,工作面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等。

五、施工队编制规程前,首先应对生产业务科室下达的编制通知书中提出的新工作面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具体指标要求,会同生产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区(队)长,技术人员和施工队组以及有经验的老工人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

六、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以后,由区(队)长初审盖章后交生产业务科室,然后由生产业务科室报请矿总工程师,会同生产矿长(或机电矿长、通风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技术、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安全、调度、通风、基建)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队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关部门在文本上签字定稿,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必须打印,做到装订整齐,图文清晰。禁止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七、所有采、掘(开)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作业过程中,遇地质情况变化,如断层、陷落柱等,以及遇采空区和老塘水等特殊地段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修订作业规程,经有关部门审查,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准继续施工。

八、“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半个月编写完毕,并送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审批,总工程师应于投产(或开工)前十天将批准的“作业规程”下发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九、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与工作面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之处时,业务科室应及时会同施工队进行现场调研,由施工队提出修改补充措施,并履行与作业规程相同的审批手续。批准后的修改补充措施应向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后再执行。修改补充措施应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严禁边报批边施工。

洒水灭尘(包括老塘洒水)应作为一道工序纳入作业规程,综采放顶煤的放煤口灭尘方法,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十一、开拓、掘进使用锚杆支护技术的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详细说明检测手段和检测技术要求.

十二、采掘()工作面应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推广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经验,采用平均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努力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十三、三下采煤及其它新的采煤方法的试验:开拓掘进新上的机械化施工方案及采用新的支护材料与工艺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方案设计编制作业规程,有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签字批准实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十四、作业规程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十五、采掘开工作业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

第三章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

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

1、处理采掘工作面的冒顶事故;

2、处理井下煤仓膨仓、溜煤眼堵塞及巷道贯通施工作业:;

3、巷道维修和加固,以及支护材料的回收工作;

4、采掘工作面处理瓦斯积聚及瓦斯排放;

5、采掘工作面卧底、刷帮、挑顶作业及工作面临时增加放炮作业时;

6、综采工作面处理倒架、压架以及更换拆修支架顶梁、立柱等大件作业时;

7、采掘(开)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或遇采空区、空巷、穿越应力集中区以及特殊情况上下分层留顶煤、下分层留底煤作业时;

8、矿井反风演习、抢险救灾演习;

9、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和井下变电所停电恢复生产时;

10、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时;

11、必须带电搬迁机电设备,井下更换整体大型设备作业;

12、在井下大型、重型设备解体运输及安装调试作业,处理运输过程中大型、重型设备落道作业时;

13、启封火区、瓦斯积聚区、老塘积水和被淹井巷排水处理等作业;

14、“一通三防”工程的施工,井下瓦斯抽放系统的作业;

15、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及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

16、在井上下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学实验工作时;

17、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的作业,如重物的起吊、运输、安装, 储装运系统的工程及设施施工;

18、其它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要制定的。

二、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重大项目的和一般性的,采用分类管理。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特定场所作业的,而且频繁发生、经常使用的一些专项措施,以及技术要求高、危险程度高、施工难度大的针对性措施。如矿井局部无计划停风、停电,运输大型设备,更换易损坏设备,瓦斯抽放作业等。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除重大项目以外的其它所有安全技术措施。

主管业务部门编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前,应首先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相关施工队充分交换意见,确定技术要求,编制完成后报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卡”要注明其适用范围、现场作业要点、主要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重点及注意事项等。

四、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必须由相关业务科室、施工队长、技术员、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五、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概述,施工方法,安全作业措施,注意事项等。

六、火区的恢复生产、旧采区复采、矿井停产和复产,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师审查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总工办、安监部门会同业务处室会审后报公司总工师批准执行。

七、临时施工、修巷、突发性故障处理、支护变更、工艺更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必须由矿各专业业务科室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已了解和探明的特殊地质构造地段,如断层、岩溶、陷落柱、采空区、老塘积水等情况,在采掘过程中,生产科必须及时掌握进度,提前安排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探明的进行先探,严禁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就施工作业。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整改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

一、操作规程编制范围:

1、井上下所有生产在用机电设备;

2、井上下特殊工种(机电设备司机除外);

二、全矿通风设备操作规程由矿机电部门统一负责编制,操作规程应根据机电配置计划及工作计划提前一个月编制完成。

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的依据为《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技术性能说明书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由矿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编制,应根据现场作业工种的技术要求高低、操作难易程度、工序复杂与否、职工整体素质和操作熟练程度等确定特殊工种操作规程的编制。

五、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明确技术要求,操作程序及要领,说明作业要点,制定安全措施等。

六、对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够适合具体情况而需要补充修改时,施工队提出意见,主管业务科室修订报矿总工师或(副总)批准后实施。

七、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除打印发放贯彻外,还应在机房峒室悬挂张贴。

八、操作规程应每隔三至六个月定期向操作人员贯彻学习。建立培训制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

一、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施工队队长和技术员要对编制质量、贯彻学习负责;业务科室要对编制、审批、贯彻学习、复查制度执行情况负管理责任;各业务参审人员要对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齐全、技术先进、现场操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等方面负责;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对组织编制、审批、以及复查负领导责任;业务分管矿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现场执行负领导责任;基建矿井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由安监站监理负责监督管理。

二、公司各主管业务部门应对分管范围内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内容,现场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我矿应每季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填写“三定”表并及时通报整改。

三、凡是矿井没有提供地质报告书就编制规程、措施的、施工前对职工不能贯彻规程、措施就施工的,审批手续不完善就施工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罚,追究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及部门在执行本管理办法时行使监督权。

、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措施和编制、审批好的正规采掘作业规程要有专门的机构存档管理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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