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用联社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07 01:33:36

2017年信用联社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自查报告

  人民银行岳西县支行:
  根据岳银发(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XX年末和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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