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06 01:08:05

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走读学生请假管理制度1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2本校学生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批准并开放行条后,方可记假。3学生请假必须写好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有效。4病假必须要有校医院证明,事假要有充分理由。除急症外,病、事假均需事先请假,事后请假无效。5请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报学生科审批;病假在两周以上,事假在一周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并备案。6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科或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超时旷课论。7学生无故旷课(含未履行请假手续),除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外,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一系列评优推选资格,并在综合测评中酌情扣分。8各班班长应对学生请假有完整如实记录,如记录不全或有虚假者,酌情给予纪律处分。闽江学院管理学系学生请(销)假制度2015-11-1823:25|#2为维护系部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保障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闽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闽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系部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我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系部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第二条因病或其他正当事由,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校、系、年级等集体类活动,或离开学校,或夜间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均需要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学生集体离校外出活动的,不论离校时间长短,填写外出活动审批表,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系学生工作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活动。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公假、事假和假期离校四种。
(一)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时须提供医院(含学校医务所)的相关证明。离校治疗者,须有医院的证明(加盖公章)和家长的确认。(二)公假: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部门(学生处、团委、体育部等)证实后提出的请假。(三)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事件须回家而提出的请假,可根据具体事由进行批假,但必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必须请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两天。(四)假期离校:包括周末离校和节假日离校。1、清明、五一、十一、中秋、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学生集体请假登记,填写《学生节假日去向登记表》。2、学生不得寻找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校。假期结束后,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上课(如买不到返程票等),耽误课时按旷课处理。3、本市(不含八县)同学周末回家每学期初统一填写周末回家申请书、家长确认后方可回家。第四条准假权限(一)三天以内(含三天)的请假,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批,报系学生自律委员会备案;(二)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系办公室主任审批;(三)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的请假,由系领导审批;(四)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系领导签署意见后;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五)考试期间(包括补考、阶段性考试等)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原因(如病假等),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办理缓考手续报教务处审批方可请假。第五条请假程序(一)学生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辅导员或班主任同意后,学生将本人姓名、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情况用手机短信形式发给辅导员或班主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短信回复同意后,请假人到年级辅导员处出示同意信息,并填写《闽江学院请假单》。请假单一式两联,一联留辅导员处,一份留给班级负责考勤人员,并向任课老师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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