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1 12:19:17

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得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得学校教育,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得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得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按照《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得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福龙

副组长:赵文权 韩长发 赵洪霞

员:胡述柱 温延森 刘洪明 张振林 赵广才 贾立军

二、 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明确工作职责

1、每学年、每学期初,学校与相关处室、相关教职员工层层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

2、各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

(二)工作制度

1、报告制度

班级报告制度:

1)科任教师实时监控班级学生得上课情况,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要立即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实时监控班级学生得流动情况,发现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上课要立即与其父母或其她监护人进行沟通,追查原因,并记录相关资料,上报年级主任;

3)对新生无故不到校或在校生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得要上报德育处,并上报有关家访情况记录。

年级报告制度。

1)年级主任接班主任报告后进行登记,并建立控辍保学档案;

2)学生不上课超过3天得要上报德育处,并将相关控辍保学档案交德育处;

德育处报告制度

1)德育处接班主任报告后要进行登记,对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得要建立控辍保学档案;

2)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得,要上报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2、劝返处置程序

1)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班主任要立即联系其父母或其她监护人;

2)对无故不上课超过1天,且联系家长做工作后仍不返校得学生,班主任要进行家访,追查原因,并记录相关资料,上报年级主任;

3)对无故不上课超过3天得学生,要上报德育处,德育处按照家访制度及时组织进行家访,积极做好学生得劝返工作,家访人员持《限期返校通知书》送达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办理好签收手续,给定该生回校学习得期限,并把家访结果记录存档。

4)学校在劝返过程中要有工作记录,留存劝返工作佐证材料(电话、录音、照片、工作记录文档等)备检。

(三)规范学籍管理制度

1、教学处要按照《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得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复学、请假等业务核准程序。学校须留存纸质证明材料(转学、休学、复学、请假),严禁弄虚作假。

2、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初一新生入学、初二、初三插班,教学处接收学生后要及时办理国家学籍、深圳市学籍,详细核实与记录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变动情况,做到来得清楚,去得明白,确保国家学籍系统、市级学籍系统与实际在校人数一致。

3、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教学处要与每个年级、每个班主任核实在籍学生人数,班主任就是该班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

4、对未申请转学得学生或申请转学但未落实得学生,任何人不得强迫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得,由违纪行为实施人承担全部责任。经排查,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得,教学处要督促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不漏一人

(四)宣传制度

1、每年3月与9月学校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强化父母(监护人)得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得法律知识与自我保护意识。

2、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宣传办理转学、休学、复学、请假等学籍业务相关流程及手续。

附件1、《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

附件2、《家长控辍保学责任书》

附件3、《限期返校通知书》

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

义务教育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得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得学校教育,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得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得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按照《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得通知》要求,实行辍学工作责任追究制,特与相关处室、相关教职员工签订本责任书。如果因教职工得违规行为,导致学生辍学得,学校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追究责任。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讽刺、挖苦、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要以德育”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留守学生、学困生、厌学学生、特殊学生融入集体,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3、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学科教师,不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4、保证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学号、排座次;不歧视学困生;不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

5、切实减轻学生得过重课业负担,保证不组织集体有偿补课。

6、保证对在校学生一视同仁,不以成绩区别对待学生,不将成绩较差学生放任自流,不予管理,不劝导成绩较差学生不参加考试或将其学籍转出学校,对教育质量测试结果要按照学籍人数统一分析、统一研判,不出现“斩尾”行为。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自存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家长责任书

义务教育就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得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得学校教育,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得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五条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得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按照《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得通知》要求,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义务教育得重要性与必要性,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充分认识让子女辍学就是违法行为。

3、关心子女得思想、生活与学习情况,做好子女得思想工作,及时了解与解决子女遇到得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发现子女有辍学想法后及时做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得教育工作。

4、为子女创造良好得学习与生活环境,做一个好家长。

5、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得,由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申请转学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由我校按照宝安区教育局得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盖章)

班级: 学生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生(签字):

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

学生家长:

您得子女 ,就是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年级 班学生,从 日至 日未到校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得,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请务必于 前由家长送其子女到校就读;若不按时到校,将按相关法律处理。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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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学生限期返校通知书 (存根)

学生家长:

您得子女 ,就是水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年级 班学生,从 日至 日未到校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得父母或者其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得,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请务必于 前由家长送子女到校就读;若不按时到校,将按相关法律处理。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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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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