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12-31 11:07:16
发布时间:2010-12-31 11:07:16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山西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大单位、各经营单位。
第三条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办公地点设在工会办公室。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工作遵循“重事迹、看贡献、量化考核、好中选优”的原则。
第二章 先进名称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先进包括(但不限于):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六条 先进集体从集团公司机关及各二级单位中产生。
(一)先进集体的选定以量化考核结果为依据;
(二)推荐参加行业、省、国家先进集体评选的单位必须是集团公司先进集体。
第七条 先进单位从集团公司所属的全部三级单位中产生。
第八条 先进班组从集团公司所属的全部班组中产生。
第九条 先进个人从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中产生。依据行业特点,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细分为“安全卫士”、“服务明星”、“业务能手”、“敬业模范”、“学习标兵”、“‘节能减排’功臣”、“金牌建议”等。
(一)“安全卫士”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服务明星”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窗口单位对旅客、货主、航空公司或在集团公司后勤保障单位对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三)“业务能手”奖的奖励对象是在相关工作岗位上业务突出的个人;
(四)“敬业模范”奖的奖励对象是热爱本职岗位、默默奉献、不求索取的个人;
(五)“学习标兵”奖的奖励对象是主动学习与集团发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
(六)“‘节能减排’功臣”奖的奖励对象是在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七)“金牌建议”奖的奖励对象是在“我为集团公司献计献策”活动中提出建议并由此建议为集团公司带来一定效益的个人。
第三章 名额分配
第十条 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原则上每年评出两个。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先进单位由每个二级单位推荐一个。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先进班组由每个二级单位推荐一个。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单位按类推荐,但推荐的先进个人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实际职工人数的5%。
(一)“安全卫士”、“服务明星”、“业务能手”、“敬业模范”、“学习标兵”各评选十名;
(二)“‘节能减排’功臣”、“金牌建议”等的奖励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必须是“集团公司先进集体目标考核”(见附件1)中排名前两位的二级单位。
第十五条 按工作性质把集团公司各单位、班组划分为生产经营单位、班组和服务保障单位、班组。
(一)生产经营单位、班组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必须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安全好,全年未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严重差错以上安全问题;
2、文明优,年度精神文明考核成绩优异;
3、效益高,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4、贡献大,为集团公司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服务保障单位、班组获得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必须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安全好,全年未发生责任原因造成的严重差错以上安全问题;
2、文明优,年度精神文明考核成绩优异;
3、服务佳,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4、贡献大,为集团公司跨越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参照“集团公司先进集体目标考核表”,制定本单位“先进单位、先进班组目标考核表”。
(四)各二级单位在推荐本单位先进单位、先进班组时,需同时上报推荐表和“先进单位、先进班组目标考核表”。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先进个人所属各奖项的获得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所列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
2、工作上服从分配,乐于奉献;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
4、在本职岗位上为集团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安全卫士”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1、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履行职责,执法文明、规范;
2、在安全保障方面提出过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3、在安检护卫系统有出色的危险品识别能力或在公安消防系统有机智的治安、刑事案件、火警处置能力;
4、在空防安全方面具有突出的模范事迹。
(三)“服务明星”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1、注重仪容仪表,服务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举止大方;
2、始终以微笑服务为旅客提供温馨舒适的乘机环境;
3、没有旅客投诉,为集团公司赢得过较好赞誉;
4、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四)“业务能手”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理论水平高深;
2、注重提高业务能力,岗位技能精湛;
3、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发明创造成果并在集团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发挥作用。
(五)“敬业模范”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1、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2、立足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
(六)“学习标兵”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1、善于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通过考试取得行业执照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
3、能够把所学知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提高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效率;
4、能够带动本单位员工一起学习,为建立学习型企业做出了一定贡献。
(七)“‘节能减排’功臣”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提出或制定“节能减排”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八)“金牌建议”荣誉获得者的专项条件:
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经营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成效。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评优资格:
(一)单位或个人发生责任原因严重差错以上不安全事件的;
(二)单位或个人发生因工作疏忽、失误、服务质量差等被媒体曝光事件的;
(三)单位或个人发生因工作疏忽、失误、服务质量差等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事件的;
(四)单位或个人发生违法乱纪事件的;
(五)单位或个人发生其他任何对集团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事件的。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先进奖励遵循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九条 每一个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将获得奖牌和2万元人民币的奖金。
第二十条 每一个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将获得奖牌和2千元人民币的奖金。
第二十一条 每一名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将获得奖牌(荣誉证书)和5百元人民币的奖金。
第六章 实 施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班组要以年度指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先进个人以其年度工作业绩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 各二级单位年度指标完成情况由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各三级单位、班组年度指标考核情况由各二级单位(综合办)提供。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开展评先工作时,要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前提下,有步骤地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打分推荐,确实把各单位、各岗位中创出一流业绩、群众公认的先进选出来。相关材料上报集团前,要公示一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 上报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各类先进必须包括以下材料:
(一)先进推荐表;
(二)先进事迹材料;
(三)申报先进单位的要报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含排名);申报先进个人的要报群众评选结果。
第二十六条 短期合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在评选先进个人时,短期合同工应在本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占有一定比例。
第二十七条 先进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上报材料、表格等严格把关,做到数据准确,实事求是。
第二十八条 为了统筹兼顾先进评选工作的及时性和总结性,体现及时发现先进、及时奖励先进和以年终目标考核为依据进行综合评比相结合的精神要求,本办法与《*****集团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同时施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公司先进集体目标考核表
2、*****公司先进单位申报表
3、*****公司先进班组申报表
4、*****公司“安全卫士”申报表
5、*****公司“服务明星”申报表
6、*****公司“业务能手”申报表
7、*****公司“敬业模范”申报表
8、*****公司“学习标兵”申报表
9、*****公司“节能功臣”申报表
附件1
*****公司先进集体目标考核表
附件2
*****公司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3
*****公司先进班组申报表
附件4
*****公司“安全卫士”申报表
附件5
*****公司“服务明星”申报表
附件6
*****公司“业务能手”申报表
附件7
*****公司“敬业模范”申报表
附件8
*****公司“学习标兵”申报表
附件9
*****公司“节能功臣”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