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2月) 2011-03-01

发布时间:2011-08-17 00:32:46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1、审批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审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重大修改、中止和终止;3、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4、其他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由董事会履行授予的相关权利。董事会应履行以下职责:1、审议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2、审批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的年度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年度计划授予额度、激励对象资格、授予额度、授予日、授予价格等;3、审议、批准薪酬考核委员会拟订、修改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配套 的规章制度;4、听取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报告;5、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南风股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2月) 2011-03-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