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的精神特质

发布时间:2011-12-22 17:11:43

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

普遍主义: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必须服从于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即要与观察和以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科学的国际性、非个人性实际上的匿名性要求即使处于反对的压力下,所有国家的科学家也都直言不讳地坚持普遍主义的标准——科学家有祖国,科学无国界

公有性: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社会协作产物,因此它们不属于社会所有。它们构成了共同的遗产,发现者个人对这类遗产的权利是极其有限的。用名字命名的定律和理论并不表明它们为发现者及其后代所独占,惯例也没有赋予它们使用和处置它们的特权。科学理论的基本原则把科学中的产权消减到了最小的限度。科学家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要求,仅限于要求就对这种产权的承认和尊重。

无私利性:它是一种制度性因素,是科学家在其职业活动中,而不是日常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范。这一规范通过对科学家的动机的调控,来影响它们的行为。这一规范要求科学家的职业作为一种非谋利性的活动。这种活动既不应是谋求个人的利益活动,也不以谋求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为直接目的。

有组织的怀疑:“科学研究者不会把事物划分为神圣的与世俗的,也不会把它们划分为需要不加批判地尊崇的和可以作客观分析的。”

科学家的精神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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