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职责

发布时间:2016-03-31 10:20:26

一、供电所的职能

供电所是一定供电区域的供电服务组织,它既是县级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也是供电企业的一线生产单位和供电服务窗口,是县级供电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基本职责

供电所处于国家电网公司管理链条的末端,承担着一定区域的配电和售电业务,其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执行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供区提供安全、优质、可靠的电力供应,保证经营成果的有效实现。具体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l0kV及以下电网的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故障报修工作,不断提高供电质量。

(3)按规定权限负责编制供电区域内l0kV及以下电网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工作,增强供电能力。

(4)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用电客户的供电服务、营销管理工作,保证电费的按期回收。

(5)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l0kV线路和低压配电变压器台区的线损管理工作。

(6)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各级电网的安全运行。

(7)负责供电区域内的客户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等工作,建立和维扩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8)负责供电区域内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

(9)负责基础资料管理工作,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特点

根据供电所的定位及其承担的任务,供电所与供电企业一般的生产班组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工作的综合性。供电所一般均为“营配合一”模式,既负责管辖区内l0kV及以下配网的运行、检修、维护,又承担电力营销与供电服务工作。其工作内容综合了供电企业的生产运行、电力营销、优质服务等主要方面,只是其负责的电压等级、供电服务范围与一般的生产班组不同而己。

(2)管理的全面性。供电所的管理工作既有安全生产、运行维护、营销服务等业务管理,又有物资材料、工器具、库房、车辆管理,还有内部员工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与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它与一般生产型、任务单一的班组是完全不同的。

(3)相对的独立性。供电所一般设立于各乡镇所在地,需要独立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职责,当地的供电安全事故、供用电矛盾、紧急供电服务等特殊事项也要求供电所根据情况迅速进行处理。因此,供电所代表供电企业在当地独当一面,具有一定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

(4)与地方联系的紧密性。供电所处于安全生产与营销服务的第一线,其中心工作就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当地的用电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供电服务。要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供用电工作环境,必须依靠地方政府及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这就决定了供电所与地方政府联系的紧密性。

(5)队伍管理的复杂性。由于供电所员工的用工方式、劳动管理以及个人素质的差异,给供电所整体工作质量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供电所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化供电所建设的有关要求,涉及供电所的工作绩效指标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运维管理、营销管理、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五个方面,指标评价与考核的标准应结合各地的管理水平和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具体评价项目和指标如下。

1.安全管理指标

(1)无生产性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责任性农村触电死亡事故。

(3)不发生火灾和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4)不发生严重误操作事故。

(5)两票合格率达到100%

(6)无上级公司界定的严重违章行为。

2.运维管理指标

(1)无倒杆、断线事故(自然灾害除外)。

(2)无配电变压器烧毁事故。

(3) l0kV线路跳闸次数不大于4次/(百公里·年)(以县局下达的指标为准)。

(4)无主要电力设施失窃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力破坏事故。

(5)无因配电系统设备故障烧毁家用电器事故。

(6) l0kV配电设备完好率达100%,低压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7)配电设备维修计划完成率达100%

3.营销管理指标

(1)售电量达到或超过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2)售电均价达到或超过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

(3)当年电费回收率、上缴率达100%

(4)电能表实抄率达100%,电费电价差错率≤0.05%

(5)计量装置完好率达100%,低压客户电能表轮校率100%

(6)线损率,l0kV线路综合线损率(包括配电变压器损耗)≤6.5%,全所台区低压线损率≤12%,大于12%的台区不超过台区总数的10%(线损率以县公司下达的指标为准)。

4.优质服务指标

(1)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6%

(2)中压系统供电可靠率RS-399.70%

(3)故障抢修到场及时率达100%

(4)客户满意率≥95%(以县公司下达的指标为准)。

(5)不发生责任性投诉、举报事件。

5.综合管理指标

(1)成本费用完成率100%(以县公司下达的指标为准)。

(2)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不发生员工违纪、违法事件。

所长与“三员”职责

1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2)组织制订本所年、月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与措施,带领全所员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经济、可靠供电。

(4)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工作。组织编制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工作。

(5)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组织开展业扩报装工作,完成抄表、收费等日常营销业务。

(6)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和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7)定期主持召开供电所月度分析例会,对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根据上级公布的供电所同业对标数据和排名,查找与提升目标的差距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考核。

(8)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工作秩序。

(9)定期组织全所员工开展政治理论、技术业务、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通过所务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建设民主、团结、和谐的工作团队。

(1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安全员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提出本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监督本所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执行,负责年中及年末进行本所安全工作总结。

(3)负责编制本所安全工器具需求计划,加强安全工器具的配置、领用、试验、维护等管理工作。

(4)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监督现场标准化作业的开展,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

(5)监督辖区内配网日常运维检修管理,对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考核意见。

(6)根据上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反事故演习。

(7)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及本所交通、消防、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农村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9)协助所长主持周安全活动,定期开展安全分析,及时查找安全管理专业对标工作差距,对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10)协助所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管辖范围内电网的安全运行。

(11)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上级对供电区域内事故的调查分析。

(12)负责整理本所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资料,按时报送安全检查资料、安全工作总结和安全报表。

(13)负责本所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14)完成所长安排或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生产的技术规程、标准、制度,负责编制本所配网现场运行规程。

(2)负责提出本所每度设备维护、检修、预试等生产工作计划,并通过编制月、周计划,组织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保证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完善各类设备标识,定期开展中、低压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和设备评级工作。

(4)负责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及时对设备缺陷做出确认和分类,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缺陷处理,实现设备缺陷的闭环管理。

(5)负责组织线路和设备的测试、测量工作,对测试、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6)负责组织台区一、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

(7)负责安排布置24小时抢修值班工作,并对抢修值班工作质量提出考核意见。

(8)负责提出本所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计划,协助所长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工作。

(9)负责电压、无功管理,做好电压监测工作,落实无功补偿的技术措施,提高电能质量。

(10)负责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落实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技术措施,合理组织检修施工作业,减少停电次数和停电时间。

(11)负责本所施工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补充。

(12)协助所长定期开展运行分析,及时查找运维管理专业对标工作差距,针对配电网运维检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或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13)负责建立健全设备和运维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账、记录,设备新投、异动后及时更新相关资料,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14)负责本所运维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业务技能水平。

(15)完成所长安排或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营销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制度及服务规范。

(2)负责提出本所年度营销工作计划,管理业扩报装、用电检查、营业普查、电能计量、抄核收等业努工作。

(3)负责提出各项营销指标的分解和责任落实方案,定期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提出工作质量考核意见。

(4)负责线损管理工作,提出并负责督促专业班组落实本所降损工作措施计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计划。

(5)协助所长定期组织营销分析,及时查找营销管理专业、供电服务专业对标工作差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6)负责组织落实营业窗口宣传资料、便民服务设施与用品的配备、检查、补充、更换,保持营业窗口功能齐全。

(7)负责对意见箱、意见簿的检查工作,对客户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处理、答复和回访,定期公布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8)组织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9)负责建立健全营销工作的各种资料、台账、记录,客户新增或业务变更后及时更新相关资料,按时、准确地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10)负责本所营销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政策与业务技能水平。

(11)完成所长安排或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5.员工岗位职责

(1)在所长的指导下,参加本所的中低压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测试测量、缺陷处理、检修试验及大修、技改等工作。

(2)严格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落实安全工作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相关要求,杜绝违章行为。

(3)落实24小时抢修值班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故障现场,参加事故抢修,兑现服务承诺。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护线活动。

(5)做好责任台区一、二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6)参加本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填写相关记录、提出整改建议。

(7)负责配电线路、设备的台账和各类工作记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传递。

(8)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主动学习业务技能知识,提升业务技能水平。

(9)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10)在所长的指导下,按分工参加本所的业扩报装、抄表收费、计量管理、用电检查、营业普查等业务工作。

(11)认真落实供电服务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类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供电服务承诺,实行规范化服务。

(12)落实首问负责制,负责客户有关业扩报装、电费、电价、用电业务的咨询和业务接洽工作。

(13)对责任范围内的客户定时进行电能计量装置抄表、录入上传、电费审核等工作。

(14)在规定时限完成电费回收工作,按日核对电费回收情况,及时完成电费上交的相关手续。

(15)完成本所下达的电费回收率、线损率、抄表率、抄表准确率、电费差错率、计量装置完好率等责任考核指标。

(16)参加安全用电检查,依法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反映和汇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17)加强客户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运行监督,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

(18)收集和建立客户用电信息资料与业务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作记录,并及时传递至相关人员。

(19)积极参加营销服务等专业培训,主动学习业务技能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

(20)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供电所法规、标准类资料目录

供电所法规、标准类资料目录

目录编码及名称

资料名称

E-01公共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02电力类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5.《供电营业规则》

6.《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7.《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8.《供电监管办法》

E-03电力

安全类标准

1DL/T477-2010《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DL 493-2001《农村安全用电规程》

3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4DL/T 736-2010《农村电网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运行规程》

5.《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企业标准)

6.《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企业标准)

7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E-04设计类

标准

1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GB 50053-201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3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4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5DL/T 5220-2005l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6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7DL/T 5118-2010《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8Q/GDW462-2010《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企业标准)

9GB/T 50064-201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10GB/T 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11GB 50227-2008《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

E-05施工

验收类标准

1GB50173-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DL/T 602-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3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 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 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E-06设备

运维类标准

1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DL/T 1102-2009《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

3SD 292-19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4DL/T 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5DL/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6Q/GDW 434.2-2010《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第2部分:电力线路》(企业标准)

E-07供电服务

类标准

1GB/T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2DL/T 836-2012《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3GB/T 28583-2012《供电服务规范》

一、所长安全职责

(1)供电所所长作为本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县级供电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负责本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2)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所安全生产体系正常运转,负责与所内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4)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落实反事故措施,确保管辖范围内电网的安全运行。

(5)负责本所安全活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本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负责督促全所人员的业务技术、安全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7)负责辖区内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定期组织安全用电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水平,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8)负责本所辖区内各级电网的电力设施保护,定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

(9)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对供电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10)督促落实有关人员按时报送安全工作总结、安全检查资料、安全报袁。

二、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对供电所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纠正习惯性违章,制止现场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或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4)协助所长组织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5)协助所长组织供电所安全活动,配合对供电区域内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技术员安全职责

(1)监督本所人员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所长领导下,组织完成本所的各项生产任务。

(2)负责组织施工作业现场勘察、危险点分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参加安全检查,协助所长及时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确保管辖范围内电网的安全运行。

(4)根据上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编制生产专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参与组织反事故演习。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对供电区域内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营销员安全职责

(1)负责供电区域内客户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防止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2)规范营销作业人员安全行为,制止现场违章,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根据上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编制营销专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参与组织反事故演习。

(4)定期向所长汇报营销安全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对供电区域内事故的调查分析。

五、其他员工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四不伤害”意识,遵守相关安全规程、规定,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努不清和停、带电范围不清的工作任务,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2)认真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

(3)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所长或上级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真相,配合事故调查。

(4)认真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分析会,强化安全意识,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积极主动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考试,掌握触电急救法、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护方法;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掌握消防知识,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全面实现全所安全目标,落实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特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

3.不发生恶性违章行为。

4.不发生因本人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

5.不发生因本人责任造成的居民家用电器损坏事件。

6.不发生因本人责任造成的有重大影响的供电不安全事件。

7.不发生因本人责任造成的责任性农村人身触电事故。

(二)交通安全目标

1.不发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2.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生产性交通事故。

3.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车辆损坏事故。

(三)消防安全目标

1.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办公场所以及生产场所火警事故。

2.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电气设备火警事故。

二、保证安全的措施

(一)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岗位工作职责。

2.自觉接受公司、本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主动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制度,不断充实本岗位所需的安全业务技能知识。

3.认真执行“两票一单”等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杜绝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现象,杜绝违章行为;坚持“四不伤害”原则,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4.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严格执行活动确定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参加定期的安全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5.按要求开展供电所辖区安全用电宣传,及时规范客户不安全用电行为。

(二)保证交通安全的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等违章驾驶行为。

2.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摩托车限速措施,监督同事的违章行为,并接受同事及公司的监督,认真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三)保证消防安全的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本所的消防管理办法,认真履行本人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消防管理措施。

2.协助落实消防工器具和消防系统的检查工作,配合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完好性、足够性以及可用性。

3.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吸烟等危险行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等各类易燃另爆场所。

三、奖惩规定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风险金管理办法、供电所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执行。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供电所和员工各执一份。

2.本责任书从11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长: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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