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7-11 08:45:34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1、涉外活动中,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既要热情友好、以礼相待,又要提高警惕,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情报收集活动; 2、对外接待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对外接待活动中,应从实际出发,规定参观区域、路线,有禁区的要明确标明禁区,向参观人员介绍情况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和安排,任何涉密单位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员参观访问;

3、同境外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在业务洽谈中,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外,不得超出或改变洽谈范围,更改洽谈口径;

4、如有境外组织、机构和人员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时,属于保密部分的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请示,不得擅自回复,更不得在回复中涉及国家秘密。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确需提供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所提供的秘密事项应当有文字记录; 5、凡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并在出国前接受保密教育,出国时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海关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出国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遵守我国保密法规,不在不

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或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7、涉外工作人员要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利用职权谋私利,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懂得涉外保密知识和防间谍知识,具有应变能力。

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一、在岗涉密人员保密管理

 

(一)我单位涉密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对在岗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并报区保密局备案。

 

(二)坚持涉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上岗前,对涉密人员要严把政审关,同时进行保密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在涉密岗位工作。

 

(三)涉密人员上网时要与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

(在岗人员)

,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由涉密人员、所在机关或

单位、人事管理单门各执一份。保密承诺一经签订,涉密人

员在岗期间长期有效。

 

(四)涉密人员在岗期间,每年要与单位签订《保密

责任状》,并参加不少两次的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培训。

 

(五)注重对涉密人员政治态度、思想状况和工作表

现的考察,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调整岗位。

 

(六)涉密人员在本职范围内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法

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和做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可能造

成泄露国家秘密及产生严重后果的言行,有权进行抵制直至

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安全部门报告。

 

二、离岗涉密人员的管理

 

(一)

、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移交所经管的涉密

文件、资料及其它秘密载体,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离岗

人员)

。经本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

休手续。

 

(二)

、离岗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根据其

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

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

3-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3

年,

一般涉密人员为

1-2

年。脱密期自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

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三)

、涉密人员在岗脱密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

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

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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