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区城建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10-19 20:33:11

关于在区城建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建议

局领导:

为完善我区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经对接市建委法规处、区法制办,并对周边区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开展了情况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周边区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基本情况

七区五市范围内,目前?等?个区市的城建主管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建设系统法制工作机构。?等?个区市,法制工作由城建主管部门的政工科或综合科负责,人员配备一般在3人以上(即墨市法制科配备人员8人)。

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主要负责有关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与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区域内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处罚文书格式审核工作;负责系统法制工作档案管理工作。

二、我区城建局法制工作目前基本情况

因机构、人员编制限制,目前我区城建局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工作牵头部门为局办公室,相关工作由局内借调人员兼任。系统内执法工作由各处室(单位)自行组织,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发放执法文书编号;各类法制工作档案由各处室(单位)分别保管,局未统一建档管理;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尚未独立开展,主要靠配合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来完成工作任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理、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等工作目前主要由区法制办统一负责。

三、在区城建局设立专门法制机构的必要性

(一)随着我区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区内在建工程项目数量激增,建筑业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数量也相应增加,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力度亟待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在2010年开展的全区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过程中,共梳理出建设系统执法条目440条,仅次于区行政执法局的486条,执法条目数量位列全区第二,执法工作压力较大。

(三)今年6月份,在全市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网上运行平台,所有执法工作除正常的签发程序外,须在网上同步进行,执法过程审核和执法工作档案整理的工作量有所增加。

四、关于设立区城建局法规处的建议

综上所述,建议在区城建局设立法规处作为区城建局法制工作的牵头部门,设处室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

(一)有关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与实施工作; (二)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四)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包括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监理手续;未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手续;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等行为实施处罚;

(五)依法查处已竣工工程未办理有关建设手续的行为;

(六)对全局执法工作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关于在区城建局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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